一、申报流程
(一)补贴对象:实施强制免疫的养殖场(户)、村级动物防疫员。
(二)补助范围:实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免疫工作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强制免疫服务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三)补贴标准:动物强制免疫补助主要以强制免疫疫苗的形式发放。“先打后补”补贴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政府采购疫苗标准执行。
(四)申请程序:1.畜禽养殖场(户)到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领取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经查验确定后,填写相关发放记录。2.“先打后补”养殖场(户)按照《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农函〔2021〕7号)要求办理。3.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按照强制免疫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数量,计算各防疫员补助标准。
(五)申请材料:“先打后补”疫苗采购、免疫、免疫抗体监测等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春秋季强制免疫购买服务经费测算表。
二、咨询电话
0878-6169310
三、受理单位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四、举报电话、地址
举报电话:0878-6169600
举报地址:楚雄市高新区永盛街17号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