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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9-/2023-0921018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23-09-21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50号提案的答复
号: 楚市农复〔2023〕80号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50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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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萍、何静、王锟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项目资金,依托和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全市改建农村卫生户厕67442座、公厕230座,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90%以上。全市15个乡镇配置有1吨以上垃圾收运车75辆,配置垃圾箱、垃圾房、垃圾桶等公共垃圾收运设施4042个。累计投资667.65万元,2602个村小组建成了村庄垃圾池,大部分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收集处理。全市创建省级绿美乡镇1个、绿美村庄1个,州级绿美村庄176个,打造了一批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样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位强势推动。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为领衔、市人大一名副主任(现为市政协一名副主席)为组长的楚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挂包联系等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班推进,部门主抓,乡镇主责,村组推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二、建章立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楚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班工作方案》《楚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楚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办法》。健全完善支部宣传日、指挥调度日、卫生洁净日、挂牌督战日“四个日”机制、村庄保洁、垃圾清运收费、公共设施管护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开展美丽庭院评比、积分制等活动,引导和激发群众出人出力出资出物出思路,实现“要我干”到“我要干”、“安排我参与”到“我主动参与”的转变,实现村庄清洁常态长效。

三、聚焦重点,持续打好人居环境“攻坚战”。一是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全市15个乡镇计划编制村庄规划136个,截至目前,共完成110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质增量。截至目前,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90%以上,行政村驻地和常住户100户及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全覆盖。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金、塑、玻、纸”等回收“变废为钱”,“砖、瓦、石、砂”等利用“变废为材”,“秸秆、杂草、菜叶、树叶”等堆捂“变废为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垃圾清运收费制度,合理布局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截至目前,乡镇镇区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5.71%,自然村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3.8%。四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扩面达标。因地制宜推广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共有以氧化塘、人工湿地、一体化设施、氧化塘+人工湿地为主的农村污水处理站(点)78件,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4.29%,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收集处理率分别达88.89%、16.3%。五是全面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开展“建三园、美四旁、清五堆、治三线、拆残墙”行动,改善提升村庄公共空间,实现以“小景观”带动乡村风貌“大变化”,让“老村落”焕发“新活力”。目前,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9127吨,拆除残垣断壁3871处,创建申报成功国家级森林乡村2个,省级森林乡村34个,村庄绿化率达48.38%。

四、注重宣传发动,强化舆论引导。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充分利用宣传栏、农村广播、网络、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努力扭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部干、群众看”的被动局面,激发群众积极性。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入户宣传2605场次,张贴宣传标语5671条,发放宣传资料3.8万份,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2.3万人次。

五、打造标杆、示范引领带动。坚持“抓好一个点,带动一大片”,围绕“一区、两带、三村、多点”规划布局,按照公共空间“123456”整治思路和庭院“六美”创建要求,在持续扩大东瓜蔡家湾、子午云龙、紫溪宋村示范效应基础上,成功打造紫溪箐上村、东瓜小郭邑、吕合火烧桥、新村大龙潭、八角岭岗等106个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乡愁记忆美丽村庄示范样板,探究形成苍岭红光队“五五工作法”、吕合军村“雨污分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鹿城富民下村传承农耕农旅文化、子午以口夸传统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大地基巴拉际融民族风情与山水、产业为一体等各具特色的人居环境整治典型示范经验,形成镇有示范、村有样板,以点带面掀起全市大清理、大整治、大提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热潮。

六、群众主体,实现共建共享。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农民群众既是参与者,更是收益者,尊重村民意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让群众由站着看,到跟着干,再到自觉干,实现由“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形成全民共治共建大格局,共享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