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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9-/2023-0921004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 2023-09-21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市农复〔2023〕39号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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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勤峰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支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领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之路的重要举措。

一、出台政策,用好用活财政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出台了《楚雄市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大力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惠民强村”行动,探索和实践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有效途径,解决村(社区)“无钱办事”难题,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能力。2017年以来,共整合项目资金1670万元实施了80个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二、加强培训,提升村级班子能力。通过组织“万名党员进党校”、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双提升”行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全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视频培训会、推荐部分村级党组织书记参加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及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专题培训班、农业农村部组织的“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班等方式,提升了村级班子能力,开拓新视野,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思路,为创新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和模式奠定一定的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按照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运行机制要求,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摸清了集体家底,确认了成员身份,组建了22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了成员(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治理机制,对有经营性资产的115个村组进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革,为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奠定了基础。出台《楚雄市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实施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后,健全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集体经济收益为补充的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有效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参保补助”综合岗位补贴,村干部平均到月的集体经济创收奖励资金,由各乡镇根据上年度考核确定的各行政村可用于实施奖励的资金总额、奖励对象及人数等情况据实核定;出台《楚雄市激励村(居)民小组干部担当作为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健全村(居)民小组干部奖励机制。鼓励村(居)民小组干部带头发展集体经济,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居)民小组,可从集体经济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村(居)民小组干部奖励,奖励资金占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的比例应当在规定范围内根据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产生的综合效益、相关经营管理人员的整体贡献合理确定,奖励方案需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并报乡镇党委审定。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加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训力度,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结合实际运用“飞地经济”“股份合作”“服务创收”等模式,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努力实现到2023年末所有行政村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目标,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能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