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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9-/2023-0825001 信息分类: 政策指南
发文日期: 2023-08-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号: 楚市农通〔2023〕24号

楚雄市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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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财监〔2023〕2号)、《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财监〔2023〕3号)、《云南省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楚雄州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以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巩固拓展省级第一次联席会议暨全省工作布置视频会议工作安排,为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一卡通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中央、省、州、市各级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贴奖励政策、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建设补助(个人自建部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轮作休耕补贴共六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情况。

(二)整治内容

1.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各乡镇是否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州、市、各项惠民惠农补贴政策,重点关注按要求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或办法等。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中央、省、州、市下达的各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存放、申报、审核、公示、发放是否符合相关程序规定,资金调剂、结转结余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闲置浪费、未按规定时限发放、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等问题,补贴资金核算、财务管理、决算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一卡通”社会保障卡管理情况。“一卡通”社会保障卡的办理、发放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一人多卡、有关人员违规持有补贴对象“一卡通”社会保障卡等问题。

4.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有关要求,落实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清单,采取措施规范参与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搭建以及规范使用集中统一的“一卡通”管理平台、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等5项主要任务。

5.“一卡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落实《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业务合作协议》等管理制度,做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群众一张卡、全程监督一张网”要求。

6.自检自查及重点检查等渠道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是否按照整改要求,采取措施,推进巡视、审计、自检自查、重点检查、评估等渠道发现问题整改。

7.其他需要关注的情况。

二、检查依据

略。

三、检查方法

(一)综合运用座谈、实地调查等方法了解总体情况

整治工作综合运用座谈听取、访谈询问、实地调查、材料核实、“一卡通”管理平台提取数据对比等方法了解“一卡通”管理的总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转发中央和省级相关文件及执行情况,出台相关文件、组织实施办法及执行情况,“一卡通”所涉及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的类型、总额、明细、发放及管理模式等情况,相关检查发现的“一卡通”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核查资金管理使用问题

1.政策落实问题。对照中央、省、州、市各项补贴政策,检查各乡镇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是否与中央、省、州、市要求保持一致,是否存在打折扣、变形走样等问题。

2.资金管理问题。一是核查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资金闲置等问题。检查各项补贴资金结余管理等情况,重点关注各项补贴资金上年结余、上级下达的本年度预算、本年度发放总额,计算本年度补贴结余总额,核查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资金闲置等问题。二是核查是否存在套取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检查各乡镇公示的惠农补贴面积与实际发放面积是否相符,对实际发放面积大于公示面积,需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套取补贴资金问题;对实际发放面积小于公示面积,需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问题。实地抽查部分大户或村(组)的实际种植面积与发放补贴面积是否一致,核查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问题。三是核查是否存在重复发放惠农补贴资金问题。核查是否存在土地虚假流转问题,土地流转后是否存在一地多人重复申领补贴等问题。四是核查惠民补贴资金是否存在违规问题。通过具体核实各类惠民资金申请、资格审查、资金发放、结果公示等环节的执行情况,分析比对系统数据,走访了解补贴对象、现场查看实际情况等多种方式,检查从资金申请到发放的整个流程是否规范、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补贴条件、补贴资金是否足额发放,核查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等问题。

(三)核查社会保障卡管理问题

核查各乡镇有关单位和个人是否违规代持或借他人名义办卡,是否存在代持卡套取资金等问题。

(四)核查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

对照财政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要求,重点核查5项任务是否逐一落实到位。查看政府网站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农补贴政策清单,清单内容是否清晰、全面、完整。查看参与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和服务质量,包括是否提供免费短信通知、跨行支付功能等服务。查看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是否规范操作,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核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查看是否通过平台集中采集和管理补贴资金的重要环节数据。查看是否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作用,畅通集中统一的补贴信息公开、查询和投诉举报渠道,推进信息公开向基层政务公开延伸,确保相同事项关键信息对应一致。

(五)“一卡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对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业务合作协议》等管理制度和协议,重点检查补贴政策清单清理整合落实情况;补贴资金发放监管情况;补贴信息公开情况;“一卡通”平台功能及运行情况;“一卡通”平台操作培训;“一卡通”平台发放预警信息处置情况。

(六)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照发现问题和整改要求,检查是否采取措施,推进巡视、审计、自检自查、重点检查、评估等渠道发现问题整改。

四、整治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卡通”专项整治时间为2023年3月至10月。此次专项整治采取全省全面自查和省级重点抽查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5月5日前,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省级、州级、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州农业农村局印发的“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农业系统内今年来惠民惠农补贴存在问题,并制定本系统“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同时,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局属相关科室、站所明确1名经办人员及联系电话。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6月28日前,各乡镇,局属相关科室、站所依据专项整治方案和实际情况,结合附件《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和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发现问题,完成辖区内、本单位补贴项目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做到不走过场、覆盖全面,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逐项纠正销号;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同步着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建立长效机制。于6月30日前,局属相关科室、站所向局计划财务科报送“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及附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对开展“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本部门、本辖区整治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整治工作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情况;五是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六是相关意见建议。

局属相关科室、站所要同时向州农业农村局对应业务科室报送主管补贴项目自查自纠报告。局属相关科室、站所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主管补贴项目开展重点乡镇抽查,对整改进度缓慢和整改问题不力的乡镇开展专项跟踪督查。

(三)强化追责问责和案例通报

对自查自纠和复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等,严格依据职责权限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涉嫌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据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四)完善制度办法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局属相关科室、站所和各乡镇要结合专项整治查出问题,持续完善一批规范管理、推进改革、优化机制的政策制度。对本辖区没有管理权限的事项,要将政策建议逐级汇总上报至有管理权限的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州、市“一卡通”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按时完成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局属相关科室(站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谋划部署,切实加强工作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确保工作质量

局属相关科室(站所)要聚焦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对主管补贴项目经办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实问题整改

对自查、复查和重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牵头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相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按照职责权限予以处理处罚,并将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情况同步报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局属相关科室(站所)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四)加大督促指导

局属相关科室(站所)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对主管补贴项目开展督促指导,验收工作效果,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复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以及拒绝接受检查的科室(站所),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请按时报送材料,将材料盖章版、可编辑电子版发对应发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

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郭盛平,6169315;

农机购置补贴:市农业机械推广站,李光武,3155513;

草原生态保护补贴奖励政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张友平,6111076;

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建设补助(个人自建部分):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徐思宏,6169300;

耕地轮作休耕补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推广中心,夏林,3392418。

局计划财务科联系人及电话:尹以荣,6169318。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