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督查激励奖励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81号),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督查激励奖励资金)877万元。本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督查激励奖励资金)主要支持现代种业、肉牛、花卉等乡村重点产业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重点用于开展乡村产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的相关建设。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安排资金526万元,用于乡村产业发展;
2.安排资金351万元,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联系电话:0878—6169300;邮箱:shshk6169296@163.com。
附件:楚雄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督查激励奖励资金)分配计划表
楚雄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督查激励奖励资金)分配计划表
单位:万元
乡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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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下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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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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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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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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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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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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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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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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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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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村产业发展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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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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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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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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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岭村委会石上小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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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过口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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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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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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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魔芋)产业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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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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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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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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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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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基村委会产业发展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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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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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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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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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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