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维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乡村路灯亮化项目实施”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始终把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积极争取中央、省、州项目资金支持和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在全市大力开展村内道路硬化、村庄美化、灯光亮化等建设,建成了大批美丽宜居乡村,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不断改善提升。
一直以来,乡村亮化工程安装路灯等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工作由市委政策研究室(原市委农办)负责组织实施。2019年6月以后,市委农办机构设置由市委政策研究室划转到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亮化工程安装路灯等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相关工作已随之划转我局。工作职能划转后,我局主要组织实施了农村改厕、村庄清洁行动等相关工作,乡村亮化工程安装路灯项目由于没有项目支撑,所以没有组织实施。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积极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沟通对接,咨询了解项目实施相关情况。市级各部门反馈,近两年来没有灯光亮化相关项目。因此,您所提出的“关于重视乡村路灯亮化项目实施”的建议,暂时没有项目支撑实施。
下步,我们将按照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积极向上级及市财政争取乡村亮化工程安装路灯等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推动道路硬化、村庄美化、灯光亮化等建设,打造建设更多的美丽宜居乡村。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