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给予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维修维护补助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和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按照“十四五”期间,农田建设整体推进目标要求,既要增加改造面积,还要提高标准、提高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要求。为此,州、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十四五”时期,将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我局将按照《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等农田建设相关政策,对没有实施过项目的(村)组,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符合立项条件的,努力纳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年解决。
今后,将严格按照《云南省农田建设完工项目移交管护办法》,和“建管结合、建管并重”、“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提高工程建后管护水平。并积极向市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项目工程维修管护资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