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应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村,事关千家万户。今年以来,楚雄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的基础上,接续开展五年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一是以区域示范为切入点,整合资金、整合项目实施楚南路(楚雄段)沿线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工程,示范引领带动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二是积极开展创建省级或州级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和抓实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项目,争取省州补助资金;三是坚持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支持鼓励乡镇利用有限的资源,整合项目资金,重点突破,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是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投工投劳,积极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五是积极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争取市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在五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相关奖励机制;六是鉴于市财政困难,鼓励乡镇就地取材、废物利用,利用闲置的废旧砖瓦、石头、木头、家具、水缸等建“三园”“美四旁”,在节约成本的同时,展现村庄特色,留住村庄韵味,实现花小钱办大事,少花钱办实事。
下步工作中,楚雄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部署要求,紧盯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和组织实施融资,同时建立完善财政奖补机制,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楚雄市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