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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9-/2022-0407002 信息分类: 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
发文日期: 2022-04-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2018年至2019年农业综合开发及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公开
号:

楚雄市2018年至2019年农业综合开发及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公开

发表时间: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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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6月25日,楚雄市审计局对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至2019年农业综合开发及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楚雄市审计局审计意见、建议要求,楚雄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制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136382.23元问题;

(二)未严格按照批复文件完成建设内容;

(三)违规发放评审费2000元;

(四)违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五)未取得发票支出774元。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多计工程价款1136382.23元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云南省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楚雄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楚审农报〔2021〕15号)及《楚雄市审计局审计决定书》(楚审农决〔2021〕15号)要求,对楚雄市2018年至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针对核减的工程造价及时调整工程投资额,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相关施工单位。

(二)未严格按照批复文件完成建设内容。

整改情况:2019年由紫溪、东华、子午、八角4个乡镇组织实施的高效节水项目,由于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自筹资金未到位,导致部分项目未按批复完成建设内容。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要求,对未完成项目批复建设内容的乡镇,按财政资金比例调减财政补助资金259545.89元。

(三)违规发放评审费2000元。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21年4月20日责成相关人员退回了评审费,并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已上缴省级财政。

(四)违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整改情况:2019年东华镇组织实施的2个高效节水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将工程发包给个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审计报告要求,经市农业农村局讨论研究,已向东华镇下发了相关整改处理意见,今后避免类似的问题发生。

(五)未取得发票支出774元

整改情况:2018年7月在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费中列支向楚雄大云山泉水有限公司购桶装水774元未取得发票,已按审计报告要求,完善了财务手续。

今后,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总结,深刻反省,通过认真整改问题,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加强项目前期申报审核工作,继续加大有偿资金催收力度,加强项目资金报账审核工作, 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