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19-/2022-0120001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 2024-03-05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
号: 楚市农通〔2021〕11号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4-03-05
字体:[    ]

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根据《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任务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总体要求,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手段运用到农业农村领域的监管事项中,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本部门、本系统全覆盖。认真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职责,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认真开展好2021年农业农村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全市农业农村行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准确把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内容和工作流程

(一)准确把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内容实质。2021年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模式的关键之年,准确把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内容实质对推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新型监管模式。

(二)全面掌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流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步骤:局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各相关站所根据抽查计划制定抽查工作方案→由局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中录入抽查计划、抽查方案→根据计划及方案在系统中按比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将抽取的检查对象按监管领域进行分派→根据分派任务在系统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进行分组并匹配相应检查对象→执法人员登录系统认领检查任务→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完成后,执法人员在系统中录入检查结果并审核→检查结果公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检查材料归档备查→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包括立案查处、联合惩戒、数据共享等)。

三、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具体任务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共制定下发“双随机、一公开”计划11个,由相关站所制定抽查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1年农药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自行抽取检查对象,按照抽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牵头科室: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责任单位:楚雄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二)《2021年肥料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自行抽取检查对象,按照抽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牵头科室: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责任单位:楚雄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三)《2021年种子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自行抽取检查对象,按照抽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牵头科室: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责任单位:楚雄市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

(四)《2021年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自行抽取检查对象,按照抽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牵头科室:畜牧兽医与渔业科;责任单位:楚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五)《2021年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自行抽取检查对象,按照抽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牵头科室:畜牧兽医与渔业科;责任单位:楚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六)《2021年兽药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自行抽取检查对象,按照抽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牵头科室:畜牧兽医与渔业科;责任单位:楚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七)《2021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自行抽取检查对象,按照抽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牵头科室:畜牧兽医与渔业科;责任单位:楚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2021年生猪屠宰管理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自行抽取检查对象,按照抽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牵头科室:畜牧兽医与渔业科;责任单位:楚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九)《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自行抽取检查对象,按照抽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牵头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责任单位:楚雄市植保植检站)。

(十)《2021年渔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自行抽取检查对象,按照抽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牵头科室:畜牧兽医与渔业科;责任单位:楚雄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十一)《2021年渔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自行抽取检查对象,按照抽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牵头科室:畜牧兽医与渔业科;责任单位:楚雄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四、开展抽查检查的方式

各相关站所按照各自制定的年度抽查计划,自行制定抽查方案,录入被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匹配相关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录入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后续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落实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指导,协调配合。局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要加强与相关站所的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抽查工作稳步推进。

(三)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各相关站所要根据方案内容,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进度要求,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抽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相关站所要按照抽查工作流程,认真录入相关数据,做好检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各相关站所于12月30日前形成年度双随机监管工作报告,同时将检查中形成的所有资料扫描成PDF文件,上报至局法规与行政审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