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楚市自然资源公示〔2025〕20号
项目名称:楚雄市鹿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修改(2025年)
申报类别:规划审批
申报单位:楚雄市鹿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规划审批单位: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30日
公示地点: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区一楼大厅、施工现场
公示网址:http://www.cxs.gov.cn/zfxxgk/bmgk.htm
公示组织单位: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意见反馈联系电话:3159106 3159991 传真:3159990
项目简介:楚雄市鹿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项目用地位于楚雄市东南新城东部,地块东临现状空地,南临泰兴塑料厂项目,西临鹿城彩印厂一期,北临岭东路,规划用地面积30.00亩。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21年1月25日审定实施,现楚雄市鹿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在保持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对楚雄市鹿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建设项目进行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产品研发中心由南北向调整为东西向,由4层调整为2层,建筑面积由5171.52㎡调整为1650㎡,建筑面积减少3521.52㎡。增加一栋南北向2层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2311.20㎡。仓库1建筑面积减少266.92㎡、仓库2建筑面积增加1768.12㎡、仓库3建筑面积减少48.04㎡,仓库1、仓库3为一层,仓库2改为二层。保留仓库4、仓库5,仓库6不再建设。
二、取消两块广场中间道路,取消中型停车位,将两块广场合并为一块完整的周转地,周转场地面积2788.65㎡(可兼做停车场地),在场地北侧布置11个小车停车位及7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三、水泵房及地下消防水池调整至产品研发中心,地下面积增加49.89㎡,消防水池有效容积488.77㎡,有效容积增加218.77㎡。
四、统一道路宽度,主要道路宽7m,次要道路宽6m。
楚雄市鹿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修改
(2025年)修改前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对比表
名称 |
修改前 经济技术指标 |
修改后 经济技术指标 |
变化情况 |
规划用地面积(㎡) |
20000 |
20000 |
0 |
总建筑面积(㎡) |
12092.03 |
11304.74 |
﹣787.29 |
计容建筑面积(㎡) |
19850.18 |
16608.69 |
﹣3242.09 |
容积率 |
1.00 |
0.83 |
﹣0.17 |
建筑占地面积(㎡) |
7985.9 |
7649.79 |
﹣336.11 |
建筑密度(%) |
40 |
38.25 |
﹣1.75 |
绿地面积(㎡) |
850.8 |
939.63 |
﹢88.83 |
绿地率(%) |
4.25 |
4.70 |
﹢0.45 |
机动车停车位(个) |
57 |
11 |
﹣46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0 |
74 |
﹢74 |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改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如对设计方案修改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与我局联系。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