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18-/2023-1009004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3-10-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号: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3-10-09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801000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成立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和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通知》(市政通〔200190号)、《关于调整充实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通知》(楚政通〔2009166号)文件,成立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楚雄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

2022年,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根据土地收购计划适时收购按规定应实行收购的土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适量储备土地,调控土地供求关系;管理政府土地储备库,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运作管理,做好土地筹备期间的各项工作等,有利于楚雄市土地资源的配置和调控,为打造楚雄和谐国土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涉及我市101个省级重点项目,已保障93个,保障率达92%;州四个一百项目涉及我市77个,其中已保障61个,保障率达79.2%。2022年1-10月,共供应土地43宗4947.11亩,合同价款71076.32万元,实际收缴入库非税收入86210.38万元。其中:划拨12宗,面积3061.79亩,划拨费1931.84万元;出让土地31宗,面积1885.32亩,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69144.47万元。截至目前,楚雄市共组织上报5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申报总面积4450亩。年内已获批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119.37亩,其中:楚雄东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2802.6亩、楚雄市2022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223.97亩。2022年已组织开展6个批次2个单选项目用地的组件工作,报批总面积2381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征地拆迁项目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2年末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在职在编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部门人员和车辆情况较2021年无增减变化。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0表)

我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88,416,161.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416,161.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326,128,586.85元相比,减少37,712,425.55元,下降11.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712,425.55元,下降11.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对征地拆迁等项目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89,077,066.16元。其中:基本支出618,684.25元,占总支出的0.21%;项目支出288,458,381.91元,占总支出的99.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327,737,684.92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8,660,618.76 元,下降11.80%。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578,939.48元相比,增加了39,744.77元,增长6.87%;项目支出与上年327,158,745.44元相比,减少了38,700,363.53元,下降11.8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增资;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对征地拆迁等项目的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8,684.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3,836.17元,占基本支出的81.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848.08元,占基本支出的18.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8,458,381.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过渡区安置费专项支出24,173,150.50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支出17,526,690.00元,森林植被恢复专项支出5,416,878.00元,征地拆迁补偿费及征拆收储土地相关项目支出241,341,663.4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738,503.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41%。与上年132,625,251.43元相比,增加39,113,252.46元,增长29.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5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39,014.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

3.城乡社区支出171,119,81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9,81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事业运行;

5.住房保障支出24,7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土储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土储中心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合署办公,“三公”经费统一在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支出,土储中心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2,499.66元,其中,流动资产62,499.66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330,731.5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68,231.90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2499.66 

62499.6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相互配合,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年度财政拨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政资金集中检查整改等开展了自评工作。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逐项梳理、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数据真实可信,材料全面准确,评价客观公正。下一步,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项目资金到位287,797,477.05元,无中央、省、州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22年市本级下达项目资金287,797,477.05元,土储中心接到资金指标文件后严格按照规定支付到相应项目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组织领导: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六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审计制。

2.资金管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严格执行《会计法》,按照自然资源部的要求管理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下达市财政后能及时拨付我中心项目专户。在会计核算上,采用“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处理原则,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合理使用会计科目,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时编制会计报表,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如实反映、监督项目资金使用过程和使用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专人任出纳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准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文件进行会计核算。

(四)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通过土地收购储备及征地拆迁项目的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是巨大的,产出指标是明显的,满意度指标也是极高的。达到了效益指标、产出指标与满意度指标的统一。2022年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69144.47万元,实际收缴入库非税收入86210.38万元。

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财政部门的要求,在上一年度预算执行的基础上考虑本年度变化因素,按照保运转,保障重点项目,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预算,保障其正常经费供给的合理增长和必须完成的项目建设。我单位坚持以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为中心,根据土地收购计划适时收购按规定应实行收购的土地,对企事业单位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调整的土地适时进行收购;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适量储备土地,并做好储备土地的信息发布、登记、招商洽谈和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等服务性工作,调控土地供求关系;管理政府土地储备库,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运作管理,做好土地筹备期间的各项工作等,有利于楚雄市土地资源的配置和调控,为打造楚雄和谐国土创造良好的环境;经营和管理由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为单位日常运转提供有力保障,各类土地收储及出让项目正常开展,在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抵押贷款等形式取得土地收购、开发资金,并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好储备土地拆迁安置等前期的组织协调和验收管理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土地开发支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3.土地储备: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3年10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