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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8-/2021-0810004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19-12-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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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9〕37号)文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推进自然资源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努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部门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楚雄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健全公开机制

(1)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责任分工、公开范围、负面清单及公开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同时,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要件审查和办理流程管理,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规范性,确保办件依法合规。

(2)贯彻落实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做好新条例的普法宣传。对标省自然资源厅和州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目录,梳理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于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2.重点公开内容

(1)城乡规划信息。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系统梳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情况,将现行有效的批复文件及时公开,定期发布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工作动态。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本栏目信息41条。

(2)国土矿业权及产权。认真做好矿业权审批结果公开、矿业权转让公示工作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本栏目信息11条。

(3)不动产登记信息。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互联网+监督”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线下线上功能互补、融合发展,统筹服务资源,统一办事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本栏目信息323条。

(4)自然资源交易信息。依法做好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推动实现自然资源领域公开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本栏目信息34条。

(5)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除公开建议提案年度总体办理情况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本栏目信息4条。

(6)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发布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设置及领导分工等信息。

(7)严格按照职能责任、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做好12345政府热线、书记市长信箱等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共高质量办理书记信箱网民留言5件、市长信箱网民留言23件、12345政府热线28件。

(二)主要措施

1.主动公开重大政策及事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及时公开调整后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网上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做好互动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加强信息发布归口管理,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对重要舆情、媒体关注事项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确保舆情态势总体平稳。

3.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严格落实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要求,切实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论引导等功能,凡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均应在门户网站进行及时公开。同时,安排专人管理门户网站书记、市长信箱,确保不遗漏收信并及时进行办理。

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政务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群众对政务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政务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政务公开工作发展还不够均衡。有的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高,有的把政务公开当成简单的事务公开,把信息公开当成简单的消息公开,有的在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方面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实际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员在政策把握和工作技能等方面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能做到驾轻就熟、得心应手。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以克服和尽快解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主抓,除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外,还设置政务公开岗位的B岗,真正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不脱节,及时补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推进内容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在规范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公开内容、形式、格式。

(三)明确部门职责。及时对政务公开专栏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梳理,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由办公室落实,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力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办公室将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

(四)强化督促协调。通过电话、微信群、QQ交流群等多种方式,与市政府信息中心沟通对接,同时加强对内设部门信息公开内容把关和审核。对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采取流程化申报,通过强化督促协调,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不及时、不规范现象,进行及时整改,不断提高规范度。使得信息发布更加及时、全面、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满意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实效,营造更优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