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拆迁楚雄市基督教堂规划内住户”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市新建基督教堂用地项目选址位于花园路以东,黄泥坝小组以西、北邻州种猪种鸡场职工住宿小区,规划用地7亩,我局于2012年3月14日以楚国土资用〔2012〕35号对项目用地进行了批复。现基督教堂主体建筑已基本建成,由于该项目用地界线划至黄泥坝小组徐元富等三户农户房屋的墙脚,要使用这部分土地需对涉及的三户农户进行拆迁安置。目前,虽经我局与鹿城镇、东兴社区、黄泥坝小组多次做工作,但由于涉及农户的思想工作无法做通,还是未能提供该项目临近民房部分的土地。
二、经核实,市人民政府已将黄泥坝村纳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进行了申报,但不含该片区,目前该片区的拆迁安置未明确。为了不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建议在不影响楚雄市基督教堂主体工程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暂缓实施单独对基督教堂用地涉及住户的拆迁工作。
鉴于目前该项目拆迁安置工作的复杂性和实际存在的困难,敬请杨丽美、张世永等委员给予谅解!我们将继续与鹿城镇、东兴社区和黄泥坝小组积极协调,待具备条件将尽力做好楚雄市新建基督教堂剩余用地的提供。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