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17-/2025-0424001 信息分类: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4-24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拟对楚雄云特石化有限公司楚雄市西城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号: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拟对楚雄云特石化有限公司楚雄市西城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04-24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云特石化有限公司楚雄市西城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楚雄云特石化有限公司楚雄市西城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

楚雄市鹿城镇河前社区元双公路东侧

楚雄云特石化有限公司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项目已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2-532301-04-01-760642);取得楚雄州商务局出具的《关于给予楚雄云特石化有限公司楚雄市西城加油站规划确认的批复》(楚商复[2022]10号)。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环评工作内容为新建二级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1座,三层框架结构站房1座,罩棚1座。其中,LNG加气工艺装置拟设1座水容积为60立方米的立式LNG储罐、1台潜液泵、1台卸车增压气化器、1台EAG加热器,1台LNG双枪加气机;加油工艺装置拟设3座埋地卧式承重型油罐,其中50立方0#柴油罐1个,30立方汽油罐1个(92#汽油罐)和30立方汽油罐1个(95#汽油罐),总容积110立方米,计算容积85立方米,18把加油枪。新建双枪充电桩3台及其他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汽油油罐大小呼吸及加油机作业的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拟设1套汽油油气回收装置,包括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一次油气回收系统为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为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需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相关排放限值要求。(二)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设置雨水排放口,不设洗车区。运营期废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外来人员冲厕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含油雨水。近期职工生活污水、外来人员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地面清洁废水、场地含油雨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自建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剩余部分委托环卫公司定期清运至楚雄市污水处理厂,不外排。远期待元双公路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后,项目区地面清洁废水、场地含油雨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后排入元双公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职工生活污水、外来人员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元双公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三)优先采取隔声、减震、优化设备布局等措施,确保东面、南面、北面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西面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4类标准要求。(四)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为油水分离池浮油、油罐清洁废物,经危废收集桶分类收集后规范收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0878-3010780

附件:拟对《楚雄云特石化有限公司楚雄市西城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