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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7-/2024-1012001 信息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文日期: 2024-10-12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及自查自验情况报告
号:

楚雄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及自查自验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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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继续抓好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楚环督字〔202431号)的要求现将楚雄华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内容

编号X3YN202406090034举报内容为:楚雄州楚雄市华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工艺生产磨煤机离看火房太近循环水池和脱硫污泥管理不善;生产的黏土产品回填陶粒与生产许可证不符未使用防爆电机进行生产未做安全设施设计及验收未取得相关证件就已开展经营性生产;露天生产,粉尘污染问题突出,散发出刺鼻气味超标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违法取土破坏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

(一)关于“楚雄州楚雄市华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工艺生产”问题

整改措施:

1.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规范建设污泥仓、陈化车间和辅料仓并完善配套污染治理设施;

2.落实物料封闭皮带运输、破碎工段收尘治理设施;

3.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布局各类生产设施

4.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行为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二)关于“露天生产,粉尘污染问题突出,散发出刺鼻气味,超标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问题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原料堆放、完成厂区道路硬化。

(三)关于“磨煤机离看火房太近”问题

整改措施:

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设置建(构)筑物的结构和布局防范煤粉制备工艺可燃性粉尘爆炸风险。

(四)关于“未使用防爆电机进行生产,未做安全设施设计及验收”问题

整改措施:

1.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等有关国家标准车间内的下料口皮带机、除尘器锁气卸灰阀和雷蒙磨煤粉机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更换为满足粉尘防爆要求的防爆型电器设备和电气线路防爆穿管;

2.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并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3.严格按照安全设计布局各类生产设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对涉嫌违反安全生产行为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楚雄州楚雄市华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工艺生产”问题

落实情况及成效:

1.污泥陈化发酵车间投资20万元新增61.5×1.5米引风式集气罩配套84米长风道风道连接进入活性炭光氧一体除臭设备通过流量为36500m³/h引风机经DA002排放口达标排放用于吸附处理无组织恶臭气体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

2.按照环评要求污泥陈化发酵车间至机械设备安装车间投资15万元建设38米全封闭式皮带运输机;

3.投资10余万元重新布局破碎车间,破碎工段设备采取封闭、降尘措施新增旋风除尘器、中央布袋除尘器经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DA001排放口达标排放;

4.因该企业未全面建成并正式调试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在施工建设过程中边建设、边调整改进实际尚处于项目建设阶段;另外2024612日至13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厂界废气未超标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二)关于“露天生产,粉尘污染问题突出,散发出刺鼻气味,超标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问题

落实情况及成效

1.原料堆放超过围挡部分平整后,使用遮荫网覆盖;

2.原料堆放规范管理堆放区域在采取遮荫网覆盖措施的基础上新增1台雾炮机用于干料增湿喷洒降低物料车间扬尘逸散;

3.投资200万元对厂区道路按规划设计硬化施工12523㎡;投资60万元对厂区绿化按规划设计施工3117.5有效改善厂区扬尘问题。

(三)关于“磨煤机离看火房太近”问题

落实情况及成效:

经核查和复查关于看火房的问题,根据安全生产设计要求无需在车间内设置固定式控制室值班室休息室等固定场所设施按照设计要求磨煤机与操作面之间保有相应安全防护距离和防护措施按照设计安装了布袋除尘器制定完善粉尘清扫管理制度。

(四)关于“未使用防爆电机进行生产,未做安全设施设计及验收”问题

落实情况及成效:

1.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规划燃料煤粉制备区域为2021”,在相关区域投资2万元设置泄爆口、投资10万元更换8个符合标准的防爆电机投资2万元采用金属穿线管将电气线路防爆穿管、投资4万元设置2套粉尘浓度报警仪;

2.2024612与第三方(云南慕山安全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由第三方给企业提供《安全设施设计》、《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应急预案和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工作8月份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并报市应急局备案9月初应急预案已到市应急局备案;按照设计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整改设置相应标识标牌达到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群众满意度调查

2024109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楚雄华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楚雄市楚雄工业园区苍岭工业片区黄草工业地块)发放调查表21收回21满意率100%。调查结果表明受调查的21位周边企业主及群众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

自查自验结论

20241010楚雄市组织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苍岭镇人民政府7家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和现场核实验收组同意通过市级自查自验。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