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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7-/2024-0117002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发文日期: 2024-01-17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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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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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关心、指导下,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八五”普法和“法治楚雄,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楚雄市社会稳定、安定团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法治思维

今年以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的政治保障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教育、干部理论学习、干部学法教育以及生态环境普法的重要内容,年初制定印发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干部学法教育工作计划、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计划,并要求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培训普法工作的落实。充分利用召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周一例会以及党支部党员大会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有关法治建设指示批示精神6场次,5名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围绕法治建设、解读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等开展讨论交流发言,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高了全局法治工作水平。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今年以来,局党政主要领导坚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研究制定印发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清单,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内容和责任单位,做到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层层落实。二是制定印发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3年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周一干部职工例会,以及基层党组织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根本遵循,统筹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对本级执法人员进行台账管理,未经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合格,不得授予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全局共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39名,其中,持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36人,确保做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四是严格落实述法报告制度。局党组书记、局长于12月15日分别在干部职工大会上报告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三)强化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深入开展纪念环境日宣传活动为契机,突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主题,丰富绿色传播载体,充分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4.22”地球日、“3.22”世界水日、科技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重大纪念日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七进”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向城乡居民发放宣传单、环保袋、环保围裙和面对面现场咨询,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广泛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6.5”世界环境日期间,由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主办举行2023年“6.5”世界日启动仪式暨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歌舞、朗诵、相声、快板、环保知识有奖问答、废物利用时装秀等形式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宣传党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集中展示楚雄州、楚雄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就,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呼吁大家做环境保护的践行者、宣传者,努力共建美丽楚雄。坚持以全国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全国土地日等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上街摆设宣传咨询服务点,为广大群众普法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进一步扩大了环保普法覆盖面,营造了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2023年以来,全局共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8场次,累计向城乡居民发放宣传资料1.65万份(册),环保购物袋2000余个(条),现场解答咨询600余人次,20000余人受到教育。全年共订阅《中国环境报》39份,共撰写环保新闻信息60余篇,网站采用率达到100%,进一步扩大对外环保宣传覆盖面,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全民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四)认真落实法治责任,全面履行环境保护职能

今年以来,局党政领导班子坚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明确要求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验收、行政处罚以及区域环境质量等内容必须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办事程序,优化营商环境。明确对我局职能职责、执法职权、执法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等入框上墙上网发布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楚雄市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环保窗口,在线“一站式”便民服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坚持把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采取以学促用、以案释法的方式,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普法,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法律意识。明确由专人制作普法强基补短板生态环境保护宣讲稿件及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集,深入基层、企事业单位开展宣讲活动,并安排一名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参与楚雄市专项行动,为期6轮下沉楚雄市东华镇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瑞志律师事务所3名专职律师作为我单位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全年累计出具法律审核意见42件次,推进我局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深化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聘请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对单位聘请3名法律顾问进行考核,结果为2名优秀,1名为合格。

(五)严格规范环保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环保依法行政,我局在严格环境准入、执法监管上狠下功夫,努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一是优质高效提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通过不断在拓宽领域、强化效力、增强服务上下功夫,严把环境审批质量关,并积极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公开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对需要准备的材料进行一次性明白告知,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法定时限缩短至一半(12个工作日内)办理,向社会公开承诺,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了服务对象的肯定和好评。2023年,全局共依法审批建设项目环评20件,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382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22件次,并全部依法在社会上进行公开公示,实现审批服务化、透明化。二是加强环境法治培训,严格依法持证上岗。我局重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和考试工作,坚持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要求对环保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执法资格的法律培训和考试并获得执法证,方可参与执法工作,在环境执法时必须亮证执法。三是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国控、省控和州控重点企业的例行生态环境监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排查整治重点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从源头上遏制重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深入开展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强化区域联合执法检查,积极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环境。2023年,全局共立案调查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25件,其中,已办结12件,罚没金额150.6万元。四是严格落实执法监管制度。严格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和“综合查一次”,明确不得无名目、无依据对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有效杜绝执法随意随性。认真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任清单”的通知》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全局共对9户(人)行政处罚对象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五是加大污染纠纷投诉和查处,坚持落实环境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化解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环境热难点问题,认真办理上级交办转办和群众投诉的信访举报案件,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按时回复信访件办理结果,今年以来共受理污染投诉102件,其中:书记市长、12369环境信访95件,信访举报平台交办4件,其它3件,现已办结102件,办结率达100%,有效维护和保障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六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和回访。组织专人对全局2022年度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类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共计自评自查行政执法案件18件,均为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许可,其中,优秀案件6件,合格类案卷12件。经案件回访调查,结果均为满意。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自2023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来,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普法和治理工作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离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和市委工作要求、广大群众期盼尚有差距。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对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企业生态环保意识较差,法治观念淡薄,部分监督对象缺乏自觉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缺乏社会责任感,环保意识有待提高。二是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高要求和执法队伍素质偏低的矛盾仍然突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环境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环境执法工作的需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缺乏法律专业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水平有限。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宣传。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

(二)广泛动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普法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促进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以开展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纪念日为契机,突出环保主题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环境文化,加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三)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执法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等,加强与市级相关联动,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口,为项目落地提供政策性服务,帮助企业落地楚雄市。及时开展帮扶工作,帮助企业梳理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整改完善,提升企业清洁生产能力,助力企业绿色循环发展。

(四)不断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法治化进程。严格生态环境监管,努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规范、执法公平、执法效率。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对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开展集中精准执法检查,积极参加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推进环境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全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环境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大对生态环境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性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发挥行政执法日常监督作用。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