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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7-/2024-0116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4-01-16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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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cxs.gov.cn/bmxz_list.jsp?urltype=egovinfo.EgovInfoList&wbtreeid=1192&sccode=zfxxgknb&subtype=1&dpcode=cxshjjfj&gilevel=1)。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电话:0878-3123794,传真:0878-3123794,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46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信息2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6件,水源地水质、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监测信息33条,环境状况及环境统计信息1条,行政审批信息54条,环境保护信息15条,行政执法信息19条,其他信息15条。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组织机构1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办理申请公开件1件次,1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和答复。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件,没有被投诉、被提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的工作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各科室、所属单位季度、年终工作考评,做实做好政府信息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重点稿件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职能职责,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和完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自检自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及成效,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政务公开考评机制,确保及时有效。二是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查询、举报等,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言献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政策解读时效性不强,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人员不足。

下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提升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和民生关切,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三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参加、组织多渠道、多种类、多层次的培训,积极学习先进单位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