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健安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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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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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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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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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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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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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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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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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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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健安综合医院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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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灵秀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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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经开健安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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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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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灵秀社区,项目总占地面积12575.57m²,本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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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池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周边设置绿化带吸收净化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绿化后无组织废气影响较小;项目设置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过程中产生少量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消烟器除烟后经排烟管道引至屋面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标准(2.0mg/m³),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室外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门诊废水产生量为1.6m³/d,584m³/a,住院病房废水(包括食堂废水、检验科废水、其他住院废水、医疗器具清洗废水)产生量为72m³/d,26280m³/a,检验科废水经废水收集桶收集进行酸碱中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其他住院病房废水、门诊废水、医疗器具清洗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再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根据环评预测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在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垫片、厂房阻隔以及距离衰减后项目西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侧、南侧、东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垃圾桶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场地各产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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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8-312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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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对《楚雄健安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