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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7-/2023-1026001 信息分类: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3-10-26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云南绿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块建筑砌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号: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云南绿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块建筑砌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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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云南绿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块建筑砌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0262023111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云南绿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块建筑砌块建设项目

楚雄高新区产城融合片区富民庄甸工业组团

云南绿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高新区产城融合片区富民庄甸工业组团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m²,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搅拌、传送、制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有组织排放标准(即:30mg/m³)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不合格品破碎区颗粒物设置雾炮机降尘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区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168m³/d50.4m³/a),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内已有污水管网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北侧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项目全自动制砖机、粉碎机、叉车等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震、构筑隔声、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环评要求,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厂房阻隔对主要产噪设备采用减震基础。由于项目区周边50m内均无声环境敏感点运行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布袋收尘灰、沉降收尘、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垃圾桶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矿物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场地各产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0878-3125021

件:拟对《云南绿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块建筑砌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