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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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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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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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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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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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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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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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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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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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迁建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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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工业园富民庄甸工业园区富民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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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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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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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工业园富民庄甸工业园区富民片区,项目总占地面1300m2,本项目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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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运营期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设置一套碱喷淋装置处理酸性废气,产生的酸性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区有组织排放废气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限值;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属于环境治理行业,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 1033-2019)及同类别企业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均为可行技术。
(2)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员工如厕依托使用园区建好的公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对厂界东、西、南、北贡献值昼间可达到3类标准昼间标准限值:≤65dB(A),夜间可达到3类标准夜间标准限值:≤55dB(A)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弃劳动保障用品、废电解液、废活性炭、碱喷淋废液。生活垃圾、废弃劳动保障用品经统一收集后定点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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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8-
312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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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拟对《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