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xs017-/2023-0904005 |
信息分类: |
政策问答 |
发文日期: |
2023-09-04 |
发布机构: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
生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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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排污单位固定污染源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的法律依据及具体范围是什么?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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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固定污染源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的法律依据及具体范围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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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