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吕合镇英发有机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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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吕合镇英发有机肥基地建设项目 |
楚雄市吕合镇吕合村委会小天城 |
楚雄英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青藤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市吕合镇吕合村委会小天城,项目总投资7800万元,依托原楚雄市吕合氮肥厂场地、房屋和设施,新建1条8000吨/年有机肥生产线主体工程(不设药渣烘干及制粒工艺)及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药渣腐化及堆肥发酵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恶臭、药渣破碎筛分粉尘、有机肥粉碎包装粉尘和食堂油烟。项目恶臭气体、异味采取植物液除臭,药渣破碎产生的粉尘采取设置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项目无组织废气H2S、NH3、颗粒物其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改扩建厂界二级标准。(2)水环境:项目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水污染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项目拟建规模为2m³/d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处理,采用油水分离器、化粪池收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回用绿化及周边菜地浇灌。(3)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运转。项目采取优化厂区布局、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底座、安装消声器、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处理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处置点;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后作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场地各产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厂区内建设沉砂池,废水经沉砂池沉降后回用于场地降尘、增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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