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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7-/2022-0402001 信息分类: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2-04-02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作出《楚雄鑫林木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号: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作出《楚雄鑫林木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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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022328受理的楚雄鑫林木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202242日至4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楚雄鑫林木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鑫林木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吕合镇红武村委会楚雄鑫林木业有限公司内

建设性质

项目占地19331.4m²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55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5万元占总投资的2.04%

建设规模内容):项目拟建地块位于楚雄州楚雄市吕合镇红武村委会楚雄鑫林木业有限公司内),现拟在原年产3万立方米切片加工项目已建成的厂房及设施的基础上新建年产50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9331.4m²总建筑面积5300m²本项目新建生产车间5300m²其他配套设施、办公生活设施依托厂区内原年产3万立方米切片加工项目已建成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配电室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190m²本项目直接依托使用。项目主要收购楚雄州及周边区域的废弃木屑木片树皮边角料料头玉米秸秆水稻秸秆松针等生物质原料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0吨生物质致密颗粒燃料。

项目拟采取环保措施

(一)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粉尘主要来自于地表开挖建筑材料水泥堆放建筑材料切割。项目环评要求采取对施工场地实时洒水抑尘对散料密闭运输、土石方和散料堆放场裸露地面进行临时覆盖合理安排施工期完工后及时清场加强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设置对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进行阻隔破碎机、压制成型设备为密闭式粉料输送带密闭出料口密封原料粗、细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措施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烘干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的末端治理技术治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食堂内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源灶头配套安装抽油烟机处理油烟废气后经排放。

(二)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工具冲洗水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未排入外环境。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厨房废水经隔油池0.5m³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3预处理后再进入公司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m³/d处理后暂存于中水回用池11),回用于公司厂区绿化带及自有菜地浇灌使用不排放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水标准

(三)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环评提出施工期使用性能好低噪声的设备禁止夜间22点至早晨6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等噪声减缓措施后对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弃物为废土石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土石方及时清运于进场道路填平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其中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其它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到红武村委会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到红武村委会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粉尘废气治理设施收尘烘干窑废气治理设施沉渣及灰渣烘干窑灰渣废弃包装材料原料粉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后作为原料进入下一步工序生产产品不排放干窑废气治理设施收尘及沉渣定期收集后可作为项目区菜地土壤改良和增肥不排放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能回收的交由当地废品回收站处置不能回收的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村委会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厂区自有菜地施肥使用不排放。

(五)危险废弃物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机械设备检修和润滑将产生少量废机油采用专门的储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同时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团结路546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125021(传真)    0878-3010780

 

件:《楚雄鑫林木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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