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日上午,楚雄州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州级验收组到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环境监测能力薄弱,楚雄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严重老化,140台(套)仪器设备中,损坏停用58台(套)”(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0日)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验收组严格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0〕16号)的整改措施要求,逐项进行了查阅资料,现场核实。
验收组认为,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压实责任,迅速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措施“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单位、一抓到底”的要求,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挂账督办。经认真核查,一致同意通过验收,提前四个月完成了整改工作。
至此,2016年至2020年期间,楚雄市先后接受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回头看”、 长江经济带环境审计、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共7项反馈交办的118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