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楚环发〔2020〕7号)的相关工作要求,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了2020年度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现将2020年的楚雄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状况、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如下: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质量状况
1. 监测情况
楚雄市现有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个,分别是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基本项目(23项)及补充项目(5项)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优选特定项目(33项)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2020年,共获取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数据2200余个。
2. 水质状况
依据2020年的年均值水质监测结果进行评价,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均达到Ⅱ类水环境功能类别的要求,水质状况均为优;团山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达到Ⅲ类水环境功能类别的要求水质状况为良好。3个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优良率均为100%。
湖库总氮单独评价:九龙甸水库为Ⅱ类,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Ⅲ类。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Ⅰ类。
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评价: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均符合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监测结果均达标。
3. 全分析水质状况
(1)监测情况
2020年7月,开展了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全分析监测工作,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2002)表1、表2、表3中的所有监测项目,共109项。2020年,共获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分析监测数据320余个。
(2)水质状况
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3的特定项目(80项)均符合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监测结果均达标。
二、地表水质量状况
1. 监测情况
楚雄市现有地表水国控断面1个,考核断面为龙川江西观桥,采用“采测分离”的模式开展监测;现有地表水省控断面1个,考核断面为龙川江青山嘴水库;2020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还对尹家嘴水库进行了监测。
楚雄市地表水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基本项目(河流总氮除外)及电导率,湖库增测总氮、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监测频次为每月监测一次。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进行评价和判定。
2. 水质状况
2020年,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020年,龙川江青山嘴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符合《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中Ⅲ类水质目标要求和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020年,尹家嘴水库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未达到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总氮。
三、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依据2020年的年均值水质监测结果进行评价,东华镇罗其美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子午镇自家冲水库和苍岭镇关坝河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3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类别均符合Ⅲ类水质要求。
总氮单独评价时:东华镇罗其美水库、子午镇自家冲水库和苍岭镇关坝河水库均为Ⅲ类,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东华镇罗其美水库和苍岭镇关坝河水库均为Ⅰ类,子午镇自家冲水库为Ⅱ类,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四、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 监测情况
楚雄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现有国控监测点位2个,分别是“市经济开发区”和“州环境监测站”站点,监测项目为:PM10、PM2.5、SO2、NO2、CO、O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2020年,两站点共获取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日均值监测数据4300余个。
2. 质量状况
2020年,楚雄市监测有效天数366天,其中“优”为264天,“良”为102天,优良率为100%,与2019年持平。PM10年均值为27μg/m3(一级),较2019年下降15.6%;PM2.5为18μg/m3(二级),较2019年下降14.3%;SO2为10μg/m3(一级),较2019年下降16.7%;NO2为17μg/m3(一级),较2019年下降5.6%;CO为0.7mg/m3,与2019年持平;O3-8h为77μg/m3,较2019年下降12.5%。
五、城区酸雨质量状况
1. 监测情况
楚雄市城区酸雨监测共设监测点位1个,为“楚雄州环境监测站实验楼顶”,监测方式为每天上午9:00到第二天上午9:00为一个采样监测周期,“逢雨必测”。
2. 质量状况
2020年,楚雄市城区共计监测降水45场次,监测频次为“逢雨必测”,降水pH范围为5.01~6.96,仅2月出现酸雨2场次,酸雨频率为4.4%,较2019年下降5.6%。
六、声环境质量状况
1.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1)监测情况
楚雄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设噪声监测点位4个,分别为“州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测站”、“福塔公园”和“楚雄师范学院”,功能区划分:福塔公园和楚雄师范学院为1类区,州环境监测站和市环境监测站为2类区,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2020年,楚雄市环境监测站按季度对上述四个监测点位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共获取监测数据2688个。
(2)质量状况
2020年,“福塔公园”昼间全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8.1分贝,夜间全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0.1分贝;“楚雄师范学院”昼间全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1.8分贝,夜间全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37.8分贝;“楚雄州环境监测站”昼间全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8.0分贝,夜间全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38.9分贝;“楚雄市环境监测站”昼间全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8.2分贝,夜间全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36.7分贝。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均符合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达标率为100%。
2. 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
(1)监测情况
楚雄市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01个,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2020年每个点位昼间进行一次监测。
(2)质量状况
2020年,楚雄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8.4分贝,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比2019年47.6分贝略有上升。
3. 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状况
(1)监测情况
楚雄市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27个,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2020年每个点位昼间进行一次监测。
(2)质量状况
2020年,楚雄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4.5分贝,噪声强度等级均达到一级标准,评价为好。与2019年的62.9分贝相比上升1.6分贝。
七、存在问题
1. 九龙甸水库2020年1月、2月、9月、10月、11月、12月总氮为Ⅲ类,未达到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 西静河水库2020年1月、2月、4月、9月、10月、11月、12月总氮为Ⅲ类,2020年5月高锰酸盐指数为Ⅲ类,2020年1月、9月、10月总磷为Ⅲ类,未达到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 龙川江西观桥2020年5月化学需氧量劣于Ⅴ类,2020年8月五日生化需氧量为Ⅴ类,未达到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4. 青山嘴水库2020年5月五日生化需氧量为Ⅴ类,未达到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5. 尹家嘴水库年均值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未达到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总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