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便签〔2020〕342号)文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推进生态环境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努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部门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健全公开机制。一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责任分工、公开范围、负面清单及公开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同时,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要件审查和办理流程管理,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规范性,确保办件依法合规。二是贯彻落实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做好新条例的普法宣传。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制定《楚雄市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并梳理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于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二)重点公开内容。一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全年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50次条、网上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605件。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5类,共计114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 801项,“追责情形”共计 635项,并在“楚雄市网上服务大厅网站”进行公开。三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事项的主体、比例、方式、频次等,做到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30%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域的特殊监管对象抽查一次;按照环境执法检查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单位数量1:10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全年共依法开展现场检查1676次,立案查处69件环境违法案件,罚款金额347.4万元。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信息的编制和公开。已录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环境保护(县级)行政事项102项,并编制环境保护(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完整版)和业务手册(完整版),并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和楚雄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公开。四是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全年公开有关脱贫攻坚工作计划、措施、成效及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五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全年依法公开《2019年楚雄市环境质量简报》1期,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公开9次条。2020年,共投入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及信息发布监控系统经费6.8万元。六是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公开《2019年楚雄市环境质量简报》1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简报9期,环境行政审批、验收信息50次条,公示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企业申请公开环境信息7次条。七是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健全出台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政策解读制度》、《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开展环境信息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全年共办理市政协提案6件,已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开办理情况。八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共审查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8条,审查率均为100%。九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健全和完善《楚雄市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配合局内相关科室公开信息资源,严格公开信息发布制度,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并与市行政审批局联系对接,整合使用行政审批网上大厅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理。十是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印发并公示《楚雄市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办理流程”栏目内公开,提供相关表格下载。全年依申请公开企业环境信息7条(次)。
(三)信息公开主要措施。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成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宣传法规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制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核、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制定并印发《楚雄市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明确公开内容。坚持把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审批前公示)、环境质量简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群众投诉环境信访件回复、企业事业单位依申请公开主要污染、环境保护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作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的时间及时准确。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楚雄在线”及单位门户网站“部门动态”、“政务公开”、“办事流程”、“政策法规”等栏目发布,同时,对群众反映的情况都及时、认真回复。做到公开重点突出。坚持把工作动态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确保了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多渠道公开。坚持采取灵活多样的有实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窗口、网站、媒体、橱窗公示栏等为载体平台,通过会议、文件、通告、指南、告知单等方式公开。以服务窗口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在市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环保窗口,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设立政府信息取阅台并摆放环境信息资料,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网站公示内容为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范围、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及联系电话等八项公开内容。以宣传公示栏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在机关设立环境信息公示栏,公开党政信息和各科室环境信息,接受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环保部门行政审批专网、电子政务网和政务外网网站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向部门系统、党政机关和社会公布环境信息、环境办件信息、信访投诉查处及环境保护公示公告等,使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环境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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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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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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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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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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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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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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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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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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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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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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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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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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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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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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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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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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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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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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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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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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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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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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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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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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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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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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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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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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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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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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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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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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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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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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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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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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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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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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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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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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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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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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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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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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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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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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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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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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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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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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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6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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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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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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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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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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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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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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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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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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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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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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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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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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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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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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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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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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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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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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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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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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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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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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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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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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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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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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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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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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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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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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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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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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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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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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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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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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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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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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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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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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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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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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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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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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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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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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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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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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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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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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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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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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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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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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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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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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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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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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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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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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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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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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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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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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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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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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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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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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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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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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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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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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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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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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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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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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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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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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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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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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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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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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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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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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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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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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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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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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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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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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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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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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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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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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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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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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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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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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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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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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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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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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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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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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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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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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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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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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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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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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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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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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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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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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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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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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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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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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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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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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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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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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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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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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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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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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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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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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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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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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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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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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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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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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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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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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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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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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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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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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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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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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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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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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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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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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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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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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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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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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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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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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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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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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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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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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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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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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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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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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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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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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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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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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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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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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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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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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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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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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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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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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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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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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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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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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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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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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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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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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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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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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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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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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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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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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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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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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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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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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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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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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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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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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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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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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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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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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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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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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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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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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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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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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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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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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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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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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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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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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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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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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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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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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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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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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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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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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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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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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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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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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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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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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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政务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群众对政务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政务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政务公开工作发展还不够均衡。有的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高,有的把政务公开当成简单的事务公开,把信息公开当成简单的消息公开,有的在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方面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实际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员在政策把握和工作技能等方面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能做到驾轻就熟、得心应手。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以克服和尽快解决。
下步工作中,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将持续着力,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由办公室主抓,除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外,还设置政务公开岗位的B岗,真正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不脱节,及时补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推进内容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在规范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公开内容、形式、格式。
(三)明确部门职责。及时对政务公开专栏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梳理,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由办公室落实,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力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办公室将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强化督促协调。要加强对内设部门信息公开内容把关和审核。对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采取流程化申报,通过强化督促协调,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不及时、不规范现象,进行及时整改,不断提高规范度。使得信息发布更加及时、全面、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满意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实效,营造更优政务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