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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7-/2020-1106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18-03-16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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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经过不断总结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现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7年,楚雄市环境保护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着眼社会关切,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环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环境信息公开透明取得新进展。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市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把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抓好工作的落实,要求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切实增强公开实效。今年以来,市环保局认真制定印发了《楚雄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楚雄市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公开指南)、《楚雄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政策解读制度》、《楚雄市环境保护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健全和完善《楚雄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目录》、《楚雄市环境保护局保密审查制度》和《楚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局领导班子及时召开协调会议,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依法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等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

主动公布信息力度进一步加大。在认真做好党政 信息公开的同时,切实做好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审批前公示)、环境质量简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群众投诉环境信访件回复、企业事业单位依申请公开主要污染、环境保护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便于了公众更为直观、客观、全面地了解查询全市环境信息情况,切实保障和维护了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等权益。

信息公开平台更加多样。充分利用“楚雄在线——楚雄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和“数字楚雄”微信,开通“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微信公众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公开环境信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有效提供信息服务,着力打造更加及时、便捷、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平台,社会公众获取统计信息更加方便快捷。与此同时,以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环境政务咨询解答,直面公众宣传解答环境保护有关政策法规,坚持由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现场解答,实现了环境信息公开运行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内容透明化、公开制度科学化,阳光政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1部。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135次条。

3.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6类,共计114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 802项,“追责情形”共计 658项,并在“楚雄市网上服务大厅网站”进行公开。

4.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事项的主体、比例、方式、频次等,做到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30%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域的特殊监管对象抽查一次;按照环境执法检查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单位数量110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全年共依法开展现场检查832次,出动检查人员约738人次。依法取缔关闭废旧塑料加工作坊10家,再生包装纸生产作坊1家,非法洗砂点3家,发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环境监督管理提示书》32份,对1家无证收购废机油户进行处罚,对2个无证收购经营废电瓶依法进行了处罚,抽查洗车点20多家。全年共立案查处28件环境违法案件,18件已缴纳罚款共计105.22万元,结案6件。(2)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信息的编制和公开。已录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环境保护(县级)行政事项102项,并编制环境保护(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完整版)和业务手册(完整版),并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和楚雄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公开。

5.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全年公开有关脱贫攻坚工作计划、措施、成效及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41条。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全年依法公开《2016年楚雄市环境质量简报》1期,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公开12次条。2017年,共投入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及信息发布监控系统经费6.32万元。

7. 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单位门户网站公开环境党政务、纪检监察信息125条,公开《2016年楚雄市环境质量简报》1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简报12期,环境行政审批、验收信息135次条,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8件,依企业申请公开环境信息38次条。

8.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健全出台了《楚雄市环境保护局政策解读制度》、《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开展环境信息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全年共办理市政协提案1件,已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开办理情况。

9.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开通“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公众微信平台,并发布政府信息1条。共审查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47条,审查率均为100%。联系对接市委编办和政务服务管理局,共录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环境保护事项102项,梳理制作环境保护(县级)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业务手册(完整版)共10项。

10.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健全和完善《楚雄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配合局内相关科室公开信息资源,严格公开信息发布制度,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并与市行政审批局联系对接,整合使用行政审批网上大厅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理。

11.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印发并公示《楚雄市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办理流程”栏目内公开,提供相关表格下载。全年依申请公开企业环境信息38条(次),咨询解答相关依申请公开41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宣传法规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制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核、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市环保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制定并印发《楚雄市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一是明确公开内容。坚持把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审批前公示)、环境质量简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群众投诉环境信访件回复、企业事业单位依申请公开主要污染、环境保护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作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公开的时间及时准确。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楚雄在线”及单位门户网站“部门动态”、“政务公开”、“办事流程”、“政策法规”等栏目发布,同时,对群众反映的情况都及时、认真回复。三是公开重点突出。我们坚持把局工作动态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确保了信息公开质量。

(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多渠道公开

为了让广大群众和企业更加了解公开的内容和条件,市环保局采取灵活多样的有实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窗口、网站、媒体、橱窗公示栏等为载体平台,通过会议、文件、通告、指南、告知单等方式公开。

1.以服务窗口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市环保局在市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环保窗口(85号),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设立政府信息取阅台并摆放环境信息资料,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网站公示内容为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范围、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及联系电话等八项公开内容。全年发出环境信息400余份。

2.以宣传公示栏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在市环保局机关设立环境信息公示栏,公开党政 信息和各科室环境信息,接受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以环保部门行政审批专网、电子政务网和政务外网网站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向部门系统、党政机关和社会公布环境信息、环境办件信息、信访投诉查处及环境保护公示公告等,使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环境工作动态。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全年共有38户重点企业向楚雄市环境保护局书面提出环境信息公开申请,经严格审查环境信息内容,坚持按照公文程序报审后,均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开并一次性答复告知申请人公开情况,无不予公开情况。

    (二)咨询处理情况

    楚雄市环境信息的咨询形式主要是行政审批网站咨询、96128专线咨询、电话咨询和人员到窗口咨询。所有窗口咨询件由各窗口笑脸迎接,有问必答做了当场答复;电话咨询件由便民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当场答复,96128专线咨询件由我局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及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楚雄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公开,不在减免情况。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2017年以来,市环保局未出现政府信息需要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分类模糊。二是发布不及时,公开成效不明显。三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改进措施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公开载体。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做好信息发布和管理维护,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境信息考核制度,确保环境信息能够及时报送发布。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楚雄市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制度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三是进一步细化环境信息公开内容,更易于公众方便查询认知和学习。四是完善考核体系。把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部门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工作考核,确保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楚雄市环境保护局      

201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