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负责人:李作雄
三、执法区域:楚雄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楚雄市行政区域(自然资源领域、林业和草原领域)
四、执法类别: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
五、办公地址:楚雄市瑞东路445号
六、监督电话:0878-3021177
七、邮政编码:675000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一)城市管理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
(二)自然资源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等法律法规;
(三)林业和草原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退耕还林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