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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6-/2024-0808001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 2024-08-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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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学桥街社区辖区内增设公共垃圾箱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2024年5月10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市老城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果皮箱设置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逐年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积极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2021年投入资金115万元,通过楚雄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平台招标采购垃圾分类设施一批,塑料垃圾分类桶1000只,智能垃圾分类亭7套,购置果皮箱80只,果皮箱塑料收集袋67500只;2022年投入资金6.3万元,购置塑料垃圾分类桶200只,果皮箱内桶300只;2023年投入资金5.54万元,采购果皮箱内桶700只,塑料袋10万只;2024年投入资金2.4万元,购置垃圾分类桶(240升)100只。截至2024年4月底,老城区主次街道设置分类垃圾亭215套,智能垃圾分类亭7套,果皮箱2480个,在各小区和单位配置垃圾分类桶7000多只。楚雄市老城区商业街道、主干道、次干道、分支道路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垃圾收集点、果皮箱依据住建部发布的《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及楚雄城市发展状况,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行动态管理。果皮箱根据各路段变化情况、人流量大小进行设置,人流量较大的主干道50米至100米设置一只,人流量中等的路段150米至200米设置一只。

二、具体办理落实情况

您提出的学桥街社区辖区内的城市主干道科学摆放一定数量公共垃圾箱的建议已采纳。

针对该建议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桥街社区辖区内主干道(鹿城南路、中大街、龙泉路、团结路、雁塔路)果皮箱设置进行实地统计,查看缺失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增设果皮箱12只,其中虎尾巷增设果皮箱2只,学桥街路段增设果皮箱4只,中大街路段增设果皮箱6只。通过增设果皮箱后,鹿城南路(人民商场天桥至州医院红绿灯)47只,中大街(东兴路与团结路红绿灯至百信广场红绿灯)15只,龙泉路23只,团结路(东兴路与团结路红绿灯至文鼎路与团结路红绿灯)27只,雁塔路17只。鹿城南路、龙泉路、雁塔路的果皮箱均按照50米至100米一只进行设置,学桥街社区辖区内主干道果皮箱数量和密度已饱和。

三、下步工作

在下步工作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按照《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要求及检查考核标准》,加大对楚雄市老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外包公司的监督考核力度,督促公司严格落实环卫设施设备保洁维修管护工作要求,对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垃圾及时清掏处理,对垃圾收集容器定期清洗,发现破损设施及时维修更换,并保持垃圾收集容器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感谢您对学桥街社区辖区内增设公共垃圾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202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