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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6-/2023-1009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3-10-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号: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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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401000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具体实施。

2.负责城市市政管理、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以及依法确定、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3.负责市政设施、环境管理及部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不含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5.负责城市规划区(不含开发区)范围内自然灾害及城市管理中引发的应急处突工作。

6.负责编制市政设施、环境管理及部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项目资金预算,并对下达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监督。

7.负责市级部门划入的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2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4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城市河道内垂钓、电鱼、捕捞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5行使文化管理方面城区文化娱乐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7行使与以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权。

8.负责受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工作;负责组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考核;指导乡镇、社区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办理依法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备案事项。

10.承担楚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比,组织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

11.承办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高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做好案件审核工作;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理念,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备案管理和减税降费工作;充分发挥各信访平台、APP等作用,认真办理回复各类信访问题加大城区防违控违监管力度,继续开展法建设综合执法;规范占道经营行为,规范管理建筑工地,加强蔬菜批发早夜市规范管理,整治露天烧烤,做好城市“牛皮癣”整治、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和渣土运输车辆整治工作;以绣花功夫,聚力创建、争优、绿色,增加城市底蕴,做好“创建+”,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深抓实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及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发展、发展要安全”要求,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水平。建立楚雄市数字城管指挥服务中心,融合智慧城管APP,构建9+7”的智慧化感知系统,实时采集、上报、处置、反馈城市管理问题;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找问题、补短板、树形象”专项行动,做到城市管理监督检查全覆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做优“环境+”,聚焦宜居清洁美丽,全力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无缝对接”的清扫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及清扫保洁作业、管理、执法、宣传“四位一体”的综合保洁管理制度,坚持“统上来、分下去”的工作方法。城市街道清扫保洁率达100%,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升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继续实行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环卫数字化管理,构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城市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做快“绿色+”,聚焦国家园林城市,大力实施城市增绿攻坚行动,推进保护城市“绿水青山”。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构建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安全宜居的园林城市格局,以市场化运作逐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探索“以园养园”模式,实现彝海公园特许经营权划转;扎实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申报工作,2022年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申报步入攻坚阶段,截至目前,成功申报创建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66家,积极推荐创建园林单位(小区)209家,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注入了强大动力。

加强一湖一园管理,提升公园服务水平。一是做好桃源湖日常管理工作,对桃源湖进行日常维护景观提升改造,有效提升桃源湖整体环境和景观品位;二是做好彝海公园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监控系统管护和照明设施、水循环系统、栈道及码头等维修管护,对公园内建成移交园区游道、广场、路面、公厕、果皮箱和绿化等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彝海公园管理服务水平

强基础抓队伍建设,促城市管理方式创新,以党建引领,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转作风提工作效能,促城市管理有序高效,在全局掀起“转作风 提效能 抓落实”常态长效攻坚行动,将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度融入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以“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力推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治理水平,把抓项目建设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治理水平的有力抓手,紧紧围绕“八比八拼月擂台”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市容广告管理科、环卫绿化管理科,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楚雄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调度服务中心

2.楚雄市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3.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应急执法大队

4.楚雄市城市管理东城执法大队

5.楚雄市城市管理西城执法大队

6.楚雄市城市管理东南新区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楚雄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调度服务中心

3.楚雄市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应急执法大队

5.楚雄市城市管理东城执法大队

6.楚雄市城市管理西城执法大队

7.楚雄市城市管理东南新区执法大队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4人),事业人员1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2人(离休0人,退休3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2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1,476,506.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476,506.8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478,907.37元,下降20.86%,主要原因为城市建设支出减少、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减少、城管执法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478,907.37元,下降20.86%;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无增减变化。

 

2022收入占比情况表

 

单位:元

 

 

收入名称

金额

所占总收入比重

 

 

 

 

本年收入

81476506.83

1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0101815.62

49.2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1374691.21

50.78% 

 

 

            事业收入

0

0%

 

 

            经营收入

0

0%

 

 

            其他收入

0

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1,476,506.83元。其中:基本支出39,598,975.62,占总支出的48.6%项目支出41,877,531.21,占总支出的5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478,907.37元,下降20.86%,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城市建设支出减少、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减少、城管执法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35,381.79元,增长19.77%;项目支出减少28,014,289.16元,下降40.08%;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化

2022年支出占比情况表

 

单位:元

 

 

支出名称

金额

所占总支出比重

 

 

 

 

本年支出

81476506.83

100%

 

 

      其中:基本支出

39598975.62

48.6%

 

 

            项目支出

41877531.21

51.4% 

 

 

            上缴上级支出

0

0%

 

 

            经营支出

0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598,975.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622,605.51元,占基本支出的79.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76,370.11元,占基本支出的20.14%。

1.工资福利支出24,714,665.91元,占基本支出的62.41%。其中:在职基本工资7,006,804.00元,在职津贴补贴2,338,478.50元,奖金2,504,936.00元,绩效工资7,676,23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4,780.80职业年金缴费227,303.3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48,783.5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0,845.7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3,015.00,住房公积金1,203,485.00

2.商品和服务支出7,976,370.11元,占基本支出的20.14%。其中:办公费300,576.80元,手续费1,504.51元,水费18,000.00元,电费15,000.00元,邮电21,625.58元,差旅费97,760.00元,培训费16,720.00元,劳务费7,004,577.32元,工会经费50,000.00元,公务车运行费67,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7,050.00,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5,955.9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07,939.60元,占基本支出的17.44%。其中:退休费6,602,474.40元,抚恤金250,902.20元,生活补助27,792.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877,531.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41,830,781.21元,占项目支出的99.89%。其中:办公费470,166.66元,水费8,012.40元,电费14,051.15元,邮电费20,900.00元,维修(护)费7,439,803.34元,会议费10,000.00元,专用材料费357,438.00元,劳务费651,410.00元,委托业务费32,375,838.29元,公务车运行费42,517.49元,其他交通费用440,643.88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1%。其中:生活补助(春节走访慰问城市管理一线职工5,000.00元;

3.资本性支出41,750元,占项目支出的0.10%。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1,75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01,815.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22%与上年相比减少5,038,430.21元,下降11.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61,41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929,332.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104,780.8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227,303.32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577,644.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41,877.69元,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174,920.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160,845.72

3.城乡社区(类)支出28,032,498.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项)支出27,529,658.7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82,840.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20,000.00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30,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203,485.00元,购房补贴26,771.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3,3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117.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0,117.4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900.00元,支出决算为67,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7,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00元,下降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00元,下降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6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400.00元,支出决算为42,517.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517.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6,882.51元,下降57.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6,882.51元,下降57.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517.4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6,370.1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13,231.17元,增长306.31%,主要原因分析是部分临聘人员经费2021年放在项目支出未包含在机关运行经费中,2022年放在基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0,576.80元,手续费1,504.51元,水费18,000.00元,电费15,000.00元,邮电费21,625.58元,差旅费97,760.00元,培训费16,720.00元,劳务费7,004,577.32元,工会经费50,000.00元,公务车运行费67,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7,0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5,955.9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42,945,829.36元,其中,流动资产4,815,870.42元,固定资产20,765,854.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49,700.00元,其他资产16,814,404.0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28,356.2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82,58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6辆,账面原值4,105,56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5项,账面原值833,67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79,4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2945829.36

4815870.42

20765854.88

5574332.16

2154990.15

0

13036532.57

0

0

549700

16814404.0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1,626.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5,825.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5,801.1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81303.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4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通过收集部门基本情况、预算编制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2022年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及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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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