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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6-/2023-0912005 信息分类: 政策问答
发文日期: 2023-09-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称: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需要提前报备吗?报备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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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装饰装修房屋需要提前报备吗?报备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发表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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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三)允许施工的时间;(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七)管理服务费用;(八)违约责任;(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楚雄市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委托装修单位装修需按要求收集企业资质证书、原始结构图、施工图、房屋效果图、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合同等材料;业主自装需收集原始结构图、房屋效果图、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携带材料到物管办公室领取《楚雄市住宅装饰装修报备表》、《房屋装修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由物管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签订《装修报备承诺书》及《安全施工承诺书》,后将所有材料报楚雄市城管局综合应急执法大队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