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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6-/2023-0912002 信息分类: 政策问答
发文日期: 2023-09-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称: 城管执法部门实行行政处罚的对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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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部门实行行政处罚的对象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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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部门对违反城市管理领域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行行政处罚。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对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