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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6-/2023-0329001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发文日期: 2023-03-29
发布机构: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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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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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楚雄市城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市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深入推进“服务型城管、智慧城管、法治城管”建设工作,现将市城管局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坚持“会前学法”。今年以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3次、局党委会议组织学习2次,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议4次,通过扎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

(二)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带头学法讲法尊法,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要始终树立法治思维,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局领导班子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在党委会议、中学组会议、局例会带头学法10次,召开法治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会议4次,局领导班子成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三)抓好上级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落实。一是依据《楚雄市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市法治社会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市“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职能职责,认真制定贯彻落实“三个规划”的方案和《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楚雄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放在全局突出位置,对照230项指标任务认真查缺补漏,高质量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三是做好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市城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逐一明确决策事项的承办部门、工作内容、完成时限等内容,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四是按照《中共楚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常态化开展执法学习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法强化法律实施监督。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宣传、党委理论学习内容和单位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内容,落实普法责任,推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常态化,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推动干部职工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五)依法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能。

1.依法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法做好市容环境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违法建筑整治、城市绿化管护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职能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制度。2020年调整修订222项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04项(2020年4月新划转行政处罚权85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一般办件实现当日办结。

2.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完善《党委议事规则》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倒查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二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坚持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加强城市管理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合法性审查。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制度,完成《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楚雄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工作,并及时做好两个《办法》的公众参与、评估论证等工作。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答复工作。三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实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十严禁”》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优化办事流程,建立城市管理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25件,办理回复投诉信访件1465件,办结率、回复率达100%。四是做好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和案件回访工作,完善规范案件查处机制,建立立案调查、案件审理、处罚决定“三权分离”的违法案件查处机制,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公正、公开,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是深化巩固全国城管“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强化队容风纪建设,修改完善绩效考评办法,规范执法队员和辅助人员管理;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践行“721”工作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4.做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行城市网格化单元管理,通过“分块管理、网格到人”的方式,建立标准、细化责任的网格管理体系,确保城市管理“全覆盖”。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一般办件实现当日办结,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及时召开党委会、职工例会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把思想和行动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导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相统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同时抓好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实。四是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制度,及时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部门负责人是维稳和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建立《化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等制度,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五是强化城市管理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重点对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养犬、非法小广告、私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进行综合整治,有效解决城市“脏乱差”问题。

(六)深入推进全民守法。

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学习培训,制定《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暨普法责任清单》,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每周例会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15分钟,执法大队每天学习不少于30分钟、每月开展1次执法培训、每季度开展1次案件评查活动、每年按时参加1次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证网上考试,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公园、进小区、进门店、进建筑工地“五进”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过程,今年以来开展普法活动18次,行政执法学习培训10次,城管“微信公众号”刊出城市管理法治宣传信息5期,引导和帮助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三是推动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认真落实“一月一法”学习制度,充分依托云南省干部教育在线平台、云南普法网等学法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自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存在困难问题

(一)普法宣传方式有待创新。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在工作中经常采用向市民、群众直接发放纸质宣传资料的方式进行宣传,利用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

(二)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噪音扰民、违章停车、私搭乱建等整治工作难以形成长效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城管部门一家“单打独斗”难于形成城市治理合力,导致市容环境“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现象时有发生。

(三)少数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依法行政能力低。执法队伍老龄化严重,部分执法人员文化水平偏低、学法用法执法难问题尤为突出,难以适应当前高标准的城市管理新任务新要求。

(四)市民文明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市民法律意识淡薄,随意乱丢果皮纸屑、乱泼水、乱倒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无法做到自觉规范行为、文明参与交通和爱护环境,市容环境治理常常出现边整治、边反弹现象。

三、2023年重点工作

在下一步工作中,楚雄市城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法治意识,认真抓好楚雄市创建国家、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做到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城管砥砺前行。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这一主线,以学习城市管理工作必备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综合执法,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局法治工作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局党委认真履行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向上级党委报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抓好楚雄市创建国家、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做到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依法履行城市管理职能。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规范行政程序、行为、时限和裁量权,认真做好市容市貌治理、环境卫生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绿化管护等工作;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减证便民”行动,依法实施城市管理应急处置措施,全面提高依法应对城市管理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持续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切实把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努力让城市“金字招牌”永不褪色。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杜绝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制度,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落实调解、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形式开展城市管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城市管理“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城市管理“法律七进”活动,推进“以案说法”常态化,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过程;充分运用互联网城管微信公众号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楚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等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提升全局人员学法守法意识。

(七)加强法治教育学习培训。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全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城市管理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学习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持续改进作风,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提升行政效能,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