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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6-/2023-0328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3-03-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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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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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城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具体实施。

2.负责城市市政管理、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以及依法确定、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3.负责市政设施、环境管理及部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不含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5.负责城市规划区(不含开发区)范围内自然灾害及城市管理中引发的应急处突工作。

6.负责编制市政设施、环境管理及部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项目资金预算,并对下达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监督。

7.负责市级部门划入的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2)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4)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城市河道内垂钓、电鱼、捕捞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5)行使文化管理方面城区文化娱乐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7)行使与以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权。

8.负责受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工作;负责组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考核;指导乡镇、社区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办理依法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备案事项。

10.承担楚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比,组织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

11.承办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市容广告管理科,环卫绿化管理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楚雄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调度服务中心;

2.楚雄市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3.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应急执法大队;

4.楚雄市城市管理东城执法大队;

5.楚雄市城市管理西城执法大队;

6.楚雄市城市管理东南新区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加大城区防违控违监管力度,继续开展违法建设综合执法;规范占道经营行为,规范管理建筑工地,加强蔬菜批发早夜市规范管理,整治露天烧烤,做好城市“牛皮癣”整治、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和渣土运输车辆整治工作;加强老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力度;继续实行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环卫数字化管理,构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大对临街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监督力度;加强对桃源湖景区和彝海公园景区进行定期维护;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不断加强城市绿化管护工作;加强一湖一园管理,提升公园服务水平;不断加大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宣传、整治力度;加强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查处;转作风提工作效能,促城市管理有序高效;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持续巩固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90人。在职实有17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2人。

车辆编制32辆,实有车辆15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96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01.09万元,政府性基金856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13.34万元,增长5.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961.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961.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01.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56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13.34万元,增长5.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61.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96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3.61万元,与上年4187.75万元对比,减少794.14万元,下降18.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遗属补助、职业年金在基本支出中预算,2023年临聘人员经费、遗属补助、职业年金在项目支出中预算;项目支出956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0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8560万元,与上年8560.00万元对比,增加1007.48万元,增长11.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遗属补助、职业年金在基本支出中预算,2023年临聘人员经费、遗属补助、职业年金在项目支出中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673.8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4.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 死亡抚恤2.8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7.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103.2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27.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4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120101 行政运行2846.0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临聘人员经费、单位公用经费等;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9.80万元,主要用于桃源湖水电费支出;

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856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维护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88.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与上年12747.75万元相比增加213.34万元,增长1.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2.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5.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6.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城管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14万元,较上年25.33万元相比,减少4.19万元,下降16.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89万元,较上年15.39万元相比,增加1.50万元,增长9.7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5万元,较上年9.94万元相比,减少5.69万元,下降57.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城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城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增加1.50万元,增长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23年结合工作需要预算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城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5万元。较上年减少5.69万元,下降22.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4万元,较上年减少5.69万元,下降22.4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按公务用车车辆预算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城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5.86万元,与上年9473.87万元对比,减少9328.01万元,下降98.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了项目支出8479.91万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不包含项目支出;临聘人员经费2022年预算在劳务费科目,2023年预算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城管局资产总额3289.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1.5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076.59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005.2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71.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4.97万元,其他资产1681.4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7.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3.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6辆,账面原值410.56万元、累计折旧291.71万元、净值118.8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65项,账面原值83.37万元,累计折旧83.37万元,净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7.94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