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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6-/2023-0116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号: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表时间: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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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址:政府网站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地址)。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瑞东路小龙井办公区,邮编:675000,电话:0878-302199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城管系统重点工作,坚持“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项原则,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建设。根据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始终保持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兼职工作人员,确保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情况。全方位公开城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坚持动态性、及时性、准确性的工作标准,通过楚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楚雄城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重点任务、通知公告、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财政预决算、便民服务等方面信息,推动了城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推进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依托依申请信息公开网页、邮寄信件等途径,畅通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体系建设。完善了机构设置、全流程规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行政公开、新媒体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则和流程、细化了责任分工,实现了各部门之间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高质量推动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深化“楚雄城管”微信公众号运用。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精准发布推送,打造城管信息传播阵地。加大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促进社会公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城市管理当中。

(六)深化教育培训,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指导全局开展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开展培训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人人有责”的公开理念,强化认识、达成共识、推动工作。

(七)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务咨询监督保障,聆听群众呼声。将市民在线咨询、12345政府热线构建成办实事、解民忧、宣政策的服务桥梁,坚持有问必答、有疑必释。受理12345政府热线交办事项,严格按照接诉即办、全程督办的工作标准,确保每一件诉求能够实现办理全流程的有效衔接,赢得群众理解与支持,扎实做好群众诉求办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6件、简易程序2442件、结案2448件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1.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创新;队伍建设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认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截至12月底,我局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2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

二是健全机制,加强审核。进一步完善《楚雄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及时准确公开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由办公室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才能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提高站位,明确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负起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第一责任人责任。

四是深入群众,了解需求。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了解城市管理工作动态的渠道,我局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维护升级。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避免群众将投诉、咨询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混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