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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6-/2022-1110001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发文日期: 2022-1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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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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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以来,市城管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楚雄市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等精神,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现将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增强“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奋力推动城管事业跨越发展。

二是围绕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开展法治专题会、法制培训会、依法治市工作会等集中学习与答题知识竞赛、学习强国等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十九大以来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总结回顾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体工程和率先取得突破历史使命的深刻论断,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战略任务的要求。三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改革进程,在统筹谋划、机构整合、执法力量下沉乡镇等方面,科学规划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学习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宣传,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纲要》《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纲要》《规划》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全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法治氛围,推动全局干部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二是依法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能,聚焦法治城管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结合城市管理领域,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深化执法行政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强化市容环境监管职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城管建设工作的满意度。三是依法行政,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会议精神,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法治城管建设贯穿于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情况。一是依法开展防控疫情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的落实情况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依法防控疫情工作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聚集城市管理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中涉及执法、守法和普法各环节及法治保障、法律服务的难点问题,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行政管理措施制定,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指导城市管理领域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创造条件帮助企业安全有序复工。二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2021年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目录化、动态化管理,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规范行使权力,进一步解决“管什么”“谁来管”“怎样管”的问题,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服务职能和执法环境,变管理为服务,坚持运用教育劝导等非强制手段解决城市管理问题,以规范的服务取代简单的执法,变事后处罚为事前服务、事中监管,促进依法公正文明执法;在畅通12345市民投诉热线的基础上,公布执法大队及值班室联系电话,拓宽市民群众诉求新渠道,形成受理、转办、答复、反馈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市民群众和广大企业的各类诉求和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四是做好生态环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督促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深入开展夜市烧烤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加强餐饮油烟管控,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对施工扬尘、桔秆发烧、餐饮油烟污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四)贯彻落实《楚雄市关于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楚雄州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督察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的通知》文件要求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我局民生权益保护和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切实将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的重点来抓落实,严格落实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内涵,使此项工作在我局得到认真落实。二是依法行政,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研究提出具体举措,践行“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针对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难题,及时出台完善规范停车、文明养犬、文明设置广告、文明经营等措施,高频常态开展综合整治、创建“十大专项行动”以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持续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农贸市场、私搭乱建、不文明养犬、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从群众最急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 城市“顽疾”得到有效解决,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三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结合“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同时采取座谈、法律咨询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机关、建筑工地、社区、企业、街道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落实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法治保障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要求,加强对城市管理与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统筹协调,把社会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市域社会治理与精准扶贫、“放管服”改革、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进行安排。二是将市域社会治理与加强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认真履行城市管理部门职责,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咨询决策,为推进全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把好法律关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充分运用橱窗张贴、悬挂条幅、散发资料等方式和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新兴媒介,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三是将市域社会治理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机结合,健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落实工作例会、清单化管理、交办督办、领导包案化解等制度,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行动,做到“小事不出部门、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四是将市域社会治理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增强行政执法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六)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平安楚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理论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平安楚雄的治理效能和生动实践。二是清醒看到城市管理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法治、保平安、促发展,从宪法贯彻实施、依法行政工作、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普法宣传等方面抓好法治楚雄建设,在平安楚雄方面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三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压紧“普法”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抓实教育整顿,牢牢掌握防风险、护稳定、保安全的战略主动,全力防范化解城市管理重点领域风险,提升维护公共安全效能,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确保楚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楚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备案审查制度情况。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通过主动审查、被动审查、重点审查等方式坚决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实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实现规范性文件目录与文本实时公示、动态调整。

(八)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审查标准,结合自身权限,坚持依法审慎决策,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必经程序”,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九)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认真落实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1名为我局法律顾问,坚持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重大行政案件等涉法事务的前期准备工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参与事前调研论证,加强城市管理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合法性审查,为涉法城市管理事务提出高质量的法律意见,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十)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为行政执法更规范、群众办事更便捷、依法行政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奠定基础。

(十一)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事项完善2021年行政权力清单,同时按楚雄市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推动执法事项下沉工作,我局涉及下放事项共计36项,通过现场培训、微信等方式对各乡镇和街道进行有关业务培训和指导,积极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十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情况。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证件、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请、管理、审查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开展“法律知识大学习”“法宣在线”学法活动,促进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行政执法的业务知识、执法程序和执法办案能力,增强全体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真正做到“知权责、善用法、会办案”,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十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作用情况。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行政处罚程序。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和执法监督力度,重点在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予以坚决查处,切实解决行政效率低下和行政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按季度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积极参加州、市司法局组织的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

(十四)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紧紧围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被管理服务对象,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组织专人实行重点研判、重点化解、重点稳控,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苗头。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推行“市民监督制”,完善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处、反馈机制,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监督。2021年1-10月受理上级转办信访件、“市委书记市长信箱”和12345政府热线平台交办的投诉信访件1003件,办结率、回复率达100%;持续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回复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1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做到“有访必接,不重不漏”,引导群众正确解决问题。

(十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由法律顾问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负责的做好行政复议诉讼答辩工作,对被复议、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细致复查;同时以行政复议、应诉为契机,查找行政复议应诉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日常执法工作瑕疵,总结经验教训,改进今后工作。

(十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情况。围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重点工作,在采购、财务预决算、行政权力、公示公告、重大项目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适时解读回应和舆论监测,依法保障人民合理的信息需求。

(十七)深化开展“法律七进”情况。结合我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好“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建筑工地”“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等法律七进活动,积极引导和帮助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市民学法用法。

(十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局微信公共号、LED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宣传方式与新媒介宣传方式相结合,重点宣传与本部门、本行业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法治舆论氛围。充分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日、“6.26禁毒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市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

(十九)坚持依法治理,促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认真做好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厘清城市管理职能部门的城市管理责任,理顺城市管理机制,实施职能划转、人员调整,完善城管执法程序,推动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新体制。二是认真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着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两违”治理等领域的诸多行政处罚权,针对市民投诉反映的问题,重点做好新划转的行政处罚权事项噪声污染、城市河道内垂钓捕鱼、油烟扰民、乱倒生活垃圾等专项整治工作,在执法工作中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定,准确适用法律依据,适当裁量,文明执法,对职权范围内各领域、上级转办及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制止、查处,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三是依法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按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强力推进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两违”治理等工作,2021年1-10月,共办理行政许可1586件,行政执法案件14439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8件、简易程序案件14431件(车辆违停处罚12443件、其它简易程序1988件),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二十)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党政“一把手”切实担负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大决策亲自谋划、重点问题亲自解决、重要工作亲自推动。同时,由具有多年执法工作经验的副局长分管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二是严格落实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常态化考评机制促长效化管理效能,考评内容包括执法任务完成情况、日常办案质量、业务学习情况、教育培训情况、办案数和结案率等。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下发了《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服务水平的通知》(楚城字〔2021〕9号)文件、《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十严禁”》《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乱停乱放行政处罚工作流程》等一系列规范执法行为的管理制度,为行政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随着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市城管局管控区域急剧扩大,管控业务量不断增加,执法力量配置不足,执法队伍的现状与目前城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是事关城市发展、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随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职能不断延展,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有五十多部,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能。

(三)行政执法难度不断加大。城市管理涉及老百姓的方方面面,与广大市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管理范围广且难度大,许多问题是社会遗留问题,难以简单用执法来解决。部分相对人守法意识薄弱,导致执法办案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现象时有发生,社会整体的守法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人员老龄化严重、噪声污染查处难等一些问题也日益凸显,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队伍整体能力和素质、执法效能等均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执法人员老龄化综合素质偏低,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目前全局已行使行政处罚权事项204项(机构改革新划入85项),然执法队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不强,着装、执勤、办案等规范仍有待提高,加之学习新知识、新政策,快速融入新职能、开创新局面的能力不强,部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做知行合一模范的表率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尤其是当前正处于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的关键时期,原下属事业单位转入执法大队人员都是“城管新兵”,学法用法任务尤为突出。因全局执法人员的年龄、学识、能力结构不平衡,老龄化严重,部分执法人员文化偏低、业务能力差、素质不高,对相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水平较低,队伍素质不高成为最大限制条件,不能满足当前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高标准的城市管理要求。

(五)城管执法机构与其他职能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机构改革后,城管部门成了“垃圾桶”,其他部门不愿管、管不了、管不好的繁杂事务都“扔”给了城管部门。此外,一些部门把城管执法部门视为“机动队”,无论是否属于其职责范围,无论是否应由政府管理的事务,甚至无论是否合法,都调用城管执法力量,城管部门不得不承担大量执法范围之外的事务。例如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但到底哪些应集中到城管执法机构,哪些应保留在原职能部门并无明确标准。城管执法机构与其他部门职责边界不清,造成多头管理、重复执法与相互推诿、无人负责现象并存。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调联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原则、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都做出明确规定,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分解到各部门,做到责任明确、责权分明。

(二)深化规范化基层执法大队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大队规范化建设,突出抓基层打基础、抓标准促规范、抓管理谋提升,提高基层建管水平,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形象和群众满意度。

(三)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落实学法制度,扎实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培训、业务培训,提高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综合执法队伍。

(四)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实现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紧紧围绕“最多跑一次”纵深改革,立足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不断探索简化手续、优化服务,全力营造一个让群众办事舒心、满意的服务环境。

(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行政执法事项的承办科室将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送交法制部门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规定应当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全部实行集体决策,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办法,按规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法制审查备案和协调工作。

(九)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全国普法宣传日、全国普法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外法律法规宣传,更好服务群众。

(十)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进一步深入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法队伍的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