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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6-/2022-0114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2-01-14
发布机构: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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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贯彻落实2021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报公开发布在楚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xs.gov.cn/bmxz_list.jsp?urltype=egovinfo.EgovCustomURl&wbtreeid=1192&type=deptsubcattree&dpcode=cxsxzzfj&dpopenitem=cxsxzzfj)。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瑞东路小龙井公园办公区,电话:0878-3021177,传真:0878-3022229,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本市城管系统重点工作,坚持“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项原则,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建设。根据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始终保持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兼职工作人员,确保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

全方位公开城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坚持动态性、及时性、准确性的工作标准,通过楚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楚雄城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重点任务、通知公告、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财政预决算、便民服务等方面信息,推动了城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推进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依托依申请信息公开网页、邮寄信件等途径,畅通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

(四)政府信息管理

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体系建设。完善了机构设置、全流程规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行政公开、新媒体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则和流程、细化了责任分工,实现了各部门之间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深化“楚雄城管”微信公众号建设,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精准发布推送,打造城管信息传播阵地。加大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促进社会公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城市管理当中。

(六)教育培训

依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指导全局开展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开展培训学习,贯彻“政务公开人人有责”的公开理念,强化认识、达成共识、推动工作。

(七)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咨询,聆听群众呼声。将市民在线咨询、12345政府热线构建成办实事、解民忧、宣政策的服务桥梁,坚持有问必答、有疑必释。受理12345政府热线交办事项,严格按照接诉即办、全程督办的工作标准,确保每一件诉求能够实现办理全流程的有效衔接,赢得群众理解与支持,扎实做好群众诉求办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12件、简易程序15941件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99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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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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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仍需加强。

二是在探索适应新时代信息公开形式上有待创新。

三是在信息公开效果、时效上有待提升。

四是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力度有待加强,具体办理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对具体办理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利用政务新媒体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惠民信息等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