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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6-/2020-1106015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文日期: 2024-05-06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申请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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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申请公开制度

发表时间: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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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申请公开制度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室;办公地址:楚雄市瑞东路445号;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78-3021177;传真号码:0878-3022229;邮箱cxscgjbgs@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楚雄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cxs.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机关自身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