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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6-/2020-1106012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文日期: 2023-04-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号: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发表时间: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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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新闻发布的作用,把新闻发布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轨道,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科学决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城管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城管局新闻发布会的根本目的和作用在于及时发布和解决社会热点问题,达到使人民群众广泛知情,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条市城管局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 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城市管理工作重要规划、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城市管理法律服务政策发布;较大影响的城管执法执勤结果;群众关心的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措施和结果。

第五条 新闻发布会的程序

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有关科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批准后,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备。具体承办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

第六条 新闻发布会形式

开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形式为正常会议形式。一般由局领导发布相关信息。新闻发布会也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

第七条 新闻发布会时间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如遇有城市管理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对外发布权威信息。

第八条 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和会务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采访、追踪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等,由局办公室负责,有关科室配合。新闻发布会的有关材料,包括新闻发言人讲话稿、新闻通稿、答复口径等,由有关科室负责准备,局主要领导审查把关。

第九条 新闻发布会的纪律

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本机关名义擅自发布政务信息。对违规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