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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5-/2025-0522003 信息分类: 住房保障信息
发文日期: 2025-05-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报告
号:

楚雄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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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内容

编号X3YN202405310081举报内容为:“在云南省多个区域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中,因管网主材的管材产品质量差、管网施工不科学等原因,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50%的情况普遍存在,污水进厂浓度低的现象仍然突出。如:楚雄州楚雄市庄甸社区谢家河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室外设施项目,楚雄市青龙河生态公园鹿园景观长廊建设项目,南华县龙城大道、龙泉路、龙坪路部分路段管网改造项目。”该问题是部分属实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按照《楚雄州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要求,加快实施雨污分流工程,2024年底前城区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完成管网混接、错接改造,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

(二)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至2024年底,楚雄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继续保持在70%以上(2023年为84.4%)。

三、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措施(一)按照《楚雄州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要求,加快实施雨污分流工程,2024年底前城区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完成管网混接、错接改造,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

完成情况:楚雄市2024年通过实施楚雄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完善工程、楚雄高新区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基本消除了城区的污水管网空白区。

措施(二)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至2024年底,楚雄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继续保持在70%以上(2023年为84.4%)。

完成情况:2024年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平均浓度:121.88mg/l,污水收集率84.7%,比2023年提高,污水收集率达省级要求(十四五末达到70%以上)。

四、自查自验结论

2025年5月15日,楚雄市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和现场核实,验收组同意通过市级自查自验。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