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市(市本级)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结合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现将楚雄市(市本级)2023年度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通报如下:
一、红榜服务企业
(一)楚雄鸿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楚雄市香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云南楚雄汇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楚雄市劲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六)楚雄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七)楚雄滇中物业有限公司
二、黑榜服务企业
(一)楚雄隆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楚雄广厦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云南瑞鑫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楚雄美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楚雄银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楚雄宜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未申报信用等级评价名单
(一)昆明盛世千福戴维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二)楚雄世纪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云南德慧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四)楚雄市源鑫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五)楚雄市城乡投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六)上海中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七)楚雄顺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八)楚雄雅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九)云南懿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十)楚雄市鼎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基础信息资料不齐,退回后再未申报)
(十一)楚雄佳佳洁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基础信息资料不齐,退回后再未申报)
(十二)楚雄楚中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仅申报基础信息,未申报加分项目)
四、“红黑榜”结果运用
(一)对年度“红黑榜”通报确定为红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以下激励措施:
1、在物业服务日常监督检查中减少频次;
2、在创优争先申报、诚实守信企业、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推荐;
3、推荐纳入楚雄市(市本级)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录库;
4、按规定可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二)对年度“红黑榜”通报确定为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以下联合惩戒措施:
1、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物业服务日常监督检查中增加频次;
2、按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提醒约谈,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3、连续两次“红黑榜”通报确定为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更换服务企业;
4、报送相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取消其一年内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5、按照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惩戒措施。
(三)对未申报信用等级评价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若下年度仍未申报信用等级评价,则纳入黑榜处理。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