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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5-/2024-0220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02-2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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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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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预算公开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

2)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初审;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现代化工作,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支取审批进行监督管理;对行政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监督和管理;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拟定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城市燃气设施改动审查及经营(换瓶点)许可证核发,对城市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集镇建设管理。负责拟定集镇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集镇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承担楚雄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有关职责分工。

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楚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含市地震局内设科室2个),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科、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和供排水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党委办公室、市地震局办公室、市地震局综合业务科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楚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楚雄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3.楚雄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4.楚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5.楚雄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6.楚雄市城建档案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项目、向上争资、招商融资,把握机遇突破发展瓶颈开新局。一是抓好国家级和省级试点示范城市创建。继续做好省级绿美城市示范创建工作,争取年度省级补助资金;申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加快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项目建设。二是抓好项目策划。做实做细福塔、铜鼓、文庙3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申报、储备工作,全面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为融资、争资打牢基础;持续跟进城市防洪排涝等一批项目向上争资,充分发挥万亿国债防灾害、补短板作用。三抓好招商融资。广泛与央企名企洽谈项目合作,聚力推动云岭大道、小河口立交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地实施谋划推进工业供水保障等项目融资工作,为项目建设引入活水

2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一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全力以赴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落实一楼一策方案,用活国家专项借款政策工具,力促灵秀一品交房交证,新鸥鹏、玖龙国际顺利交楼。着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动摇,出台《楚雄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不断加强预售款监管;开展房地产暖冬行动、组织优惠购房活动、开展房地产走出去招商,在持续改善城市居住品质的同时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着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建立前期物业招投标及物业承接查验制度,开展评先评优和问题企业通报,持续整治市场秩序;规范物业、中介服务管理,规范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住宅物业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物业服务提质增效、中介服务规范运行。

3推进建筑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遴选基础好、有潜力的成长型企业进行分类指导、重点培育,促进本土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工程项目选择本土建筑业企业作为项目承包人或参与建设。二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转包、资质挂靠、违法分包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持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动,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坚决整治恶意欠薪行为。三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产业化项目试点,促进装配式建筑与新型建材融合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4推进聚人引人专项行动。坚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和突破口,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全力推进兴业聚人行动,吸引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2%以上。

5抓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一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推动202220231236套保租房建成使用,开工建设2024年保租房521套;探索制定商业改租赁住房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保租房分配管理制度措施,加快保租房事业向好发展。全面加强公租房管理。修订《公租房管理办法》,完成公租房的租金调整工作,完成铜鼓花园公租房小区智慧公租房的试点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效率。三提高农房质量安全水平和功能提升。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房抗震改造任务;主动争取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建设指标任务。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管理。完成缴存标准的测算调整,及时修订市级管理办法,发挥好住维资金的保障作用。

6抓好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效实施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管控和整治,着力构建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守住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底线。二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抓好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燃气用户安装泄漏截断报警装置工作;加强整治无证违法经营燃气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震慑态势。持续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打击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扎实推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升房屋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持续深入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持续推进烂尾楼、风险楼盘清理整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突出城市内涝治理。及时消除城市易涝点,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9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83人。在职实有96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 08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 220.41万元,政府性基金8 86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69.08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路灯电费减少55.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运行、住房公积金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3500.00万元,增长65.30%,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安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资金3200.00万元2024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100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 080.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 080.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 220.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 86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69.08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路灯电费减少55.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运行、住房公积金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3500.00万元,增长65.30%,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安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资金3200.00万元2024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100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 080.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 08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 683.71万元,与上年1 712.56万元对比,减少28.85万元,下降1.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项目支出9 396.70万元,与上年5 936.93万元对比,增加3 459.77万元,增长58.28%增长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安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资金3 200.00万元2024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1 00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2.9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和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9.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2.3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0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5.8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医疗补助51.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含退休)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 149.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等;

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采购支出;

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电费

2120803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设支出5 66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乡镇小集镇建设、城乡建设管理等;

2121401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营运3 200.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营运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9.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与上年7 649.49万元相比增加3 430.92万元,增长44.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安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资金3 200.00万元,2024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1 000.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8.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8万元,较上年4.37万元相比减少0.09万元,下降2.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1万元,较上年1.80万元减少0.09万元,下降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次,共计接待171人次。

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规模和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85万元,与上年74.40万元对比减少5.55万元下降7.46%,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均公用经费减少,二是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减少

其中:30201办公费3.29元,30205水费0.43元,30206电费2.00元,30207邮电费6.80元,30211差旅费6.00元,30213维修(护)费0.72元,30216培训费0.1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71元,30227委托业务费0.45元,30228工会经费23.02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9.13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3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6 823.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1万元,固定资产996.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 652.42万元,其他资产11 156.07万元(保障性住房。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 113.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0.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10.00平方米,账面原值36.43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1项,账面原值37.6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