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楚办通〔2023〕85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内容
2023年6月25日,收到楚环督转〔2023〕40号文交办编号为D53230020230624005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举报内容:“反映楚雄市鹿城东路桃园湖至雄宝酒店中段(楚雄州种子管理站与气象小区旁),原楚兴包装有限公司处挖机拆房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举报人反映8:00、13:10开始施工,节假日、周末仍在施工,该情况已持续3个月。举报人希望施工时间可以遵守法律规定,项目可以增加挖机数以压缩工期(目前只有一台挖机施工)”。
二、整改措施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书记、局长任双组长的投诉反馈问题办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东兴路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指挥部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并制定整改措施:1、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8:00-18:30(12:00-14:30停工);2、施工场地内房屋拆除及建筑渣土清运增加三台挖机,加快施工进度;3、清运建筑渣土车辆必须覆盖,未清运建筑渣土用遮阳网覆盖;4、施工场地内放置降尘设备,尽量减少扬尘和噪音。
三、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东兴路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指挥部严格按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目前,群众信访举报的施工场地已于2023年7月25日完成施工,场地内的建筑渣土已全部清理。
四、群众满意度调查
2023年8月15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举报地点周边住户群众发放调查表8份,收回6份,满意率100%。调查结果表明,受调查的住户群众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
五、自查自验结论
2023年12月20日,组织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局楚雄市分局、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家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和现场核实,验收组同意通过市级自查自验。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