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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5-/2023-1009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3-10-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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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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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

2)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初审;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现代化工作,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支取审批进行监督管理;对行政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监督和管理;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拟定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城市燃气设施改动审查及经营(换瓶点)许可证核发,对城市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集镇建设管理。负责拟定集镇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集镇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承担楚雄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楚雄市人民防空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实施,统筹全市人民防空备战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推进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建设,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培训,普及防空防灾知识。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有关职责分工。

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楚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自觉把住建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局党委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作用,在抓业务、抓发展、抓服务的同时,做到管党建、管廉政、管队伍。全年共召开党委会议15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9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4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持续落实好老党员、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17场次,开展系列活动40余场次,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党员5名。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充分运用QQ、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等载体平台,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单位职能,扎实推动落实州市党委政府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各项决策部署要求,通过全局上下努力和群众的支持,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行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高。持续增强法治意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3次,更全面、更深入地领悟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继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审查合同9份,出庭应诉行政、民事案件11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行政处罚案件结案2件,收缴罚款33.59万元,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好2021462件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检查方案14个,依法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

3.着力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六稳”“六保政策更加有力。扛牢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城市公园、城镇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售楼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控措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行业从业人员等一大批住建人不怕艰险、迎难而上,坚守奋战在抗疫一线,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生产生活。落实经济稳增长措施,努力克服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坚决落实六稳”“六保政策措施,19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08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55.81亿元、招商引资30.82亿元、向上争资1.83亿元,建筑业总产值累计完成120.9亿元、同比增长30.31%住建领域保持稳增长积极推进疫苗接种,认真组织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和物业、建筑行业等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筑牢了疫情防控防线。

4.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城市发展更加安全。牢固树立发展要安全理念,认真贯彻学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州、市安全生产系列会议精神,围绕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燃气安全、公园安全、物业小区安全、农村房屋安全、传统村落消防安全、供排水安全、办公区域安全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国安委办15条、省安委办69条及州100条安全生产硬措施,开展燃气、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整治2百日行动,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两个清单,动态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织密织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网。抓好住建领域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住建系统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隐患风险的普查工作。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盯紧盯牢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的经营性自建房,加快推进排查整治,目前,共排查自建房91062栋,录入信息归集平台经营性自建房7229栋,按要求进行挂牌整治,目前共完成整治红牌3栋,黄牌31栋,蓝牌61栋,依法依规完成房屋安全鉴定107栋。

5.着力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宜居鹿城蝶变升级。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系统,投资1.68亿元,彝海大道(瑞东路至文鼎路段)建成通车,完成信誉街、云泉街、中大街延长线提升改造;启动实施楚雄市自强路、元双公路改扩建、玉楚高速旁便道等112022年第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污泥处置工程建成调试,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建设配套管网7.4公里,污水日处理总量达14万方,日处理规模达16万方,污水处理率达100%;推进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完成阳光大道、雄宝路污水管网改造5.5公里,全面提升灵秀小河、青龙河水质,持续提升污水收集率,稳定西观桥断面水质。推动城市绿网建设,抢抓青龙河东岸(阳光大道至彝海南路段)滨水绿化工程建设进度,顺利启动清香园、茶花园等青龙河滨河景观带建设,城市生态廊道加快构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施平安楚雄·雪亮工程·智慧安防建设,15个乡镇、31个社区及123个村委会智慧安防建设全覆盖,2876个自然村建设覆盖率达93.44%各乡镇及村委会安装摄像头59033个,公安天网工程安装高清摄像头1207个,实现主要路口、路段、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

6.着力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强化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全过程监管,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审批发放预售许可证31份,批准预售面积49.75万平方米,受理审核预售资金22.89亿元,变更、更正备案登记110件,撤销备案登记403份,切实维护商品房销售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主体培育,实施稳房地产专项行动,继续培育楚雄明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楚雄市盛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楚雄市万腾房地产有限公司等重点房地产企业,有具备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11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71家;全市房地产在库项目16个,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4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66.59万平方米。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强化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实现市场化运营,将9362套公租房未来30年的经营权(含租赁收益权)交由楚雄市城乡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组织4075户公租房申请人公开分配摇号一次,分配房源494套,开展公租房年度审核工作,对不符合入住资格人员进行腾退,加快推进年度588套保障租赁住房建设。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管理,以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管理评价系统为抓手,严格执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严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引导物业从业人员依法管理,诚信经营;以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全市共有738个住宅小区,业委会物委会覆盖率达100%13个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创建5个红色物业企业;持续巩固175平安小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扎实推进烂尾楼清理整治,7个烂尾项目全部复工,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大局。

7.着力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建筑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实施抓建筑业专项行动,制定《楚雄市2022年抓建筑业稳房地产专项行动方案》,鼓励市外优质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落户楚雄,支持本地建筑业企业与市外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和项目公司,共同参与市内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培育壮大建筑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发展至2355户(入库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达100户),新增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成效明显。牢牢守住工程质量安全底线,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增报监项目22个,总监督面积达67.99万平方米,质量安全情况总体平稳。不断完善消防验收办事指南,实行15天内消防审验制度,完成消防验收30项,验收面积达141.32万平方米,全市消防审验体系愈加完善。

8.着力推进城市更新,老城、新城发展更加协调。加速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加快推进西门、金五谷、东兴路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加快推进片区老旧市政道路改造和特色街区打造,不断优化老城功能。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围绕五个着力原则和四个必须要求,加快推进年度35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不断实现翻改旧小区,打造新生活目标。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聚焦年度809户改造任务,重点推进173户大修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加快实施幸福里安置房项目建设。

9.着力推进村镇建设,脱贫攻坚成果更加巩固。农房抗震改造持续推进,2022年上级预下达楚雄市600户农房抗震改造指标任务,现已全面开工,目前已竣工532户,竣工率88.67%,预计11月底全面竣工并完成市、镇、村三级验收,争取到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1个,计划年底完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再回头看,经过再回头看共排查农村房屋69660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532户,现已全部整治销号。乡镇两污设施建设项目持续推进,苍岭镇、东华镇、子午镇、西舍路镇4个乡镇建成试运行,八角镇、中山镇2个乡镇近期完工,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64.29%;坝区乡镇(紫溪镇、子午镇、东华镇、吕合镇)已建成垃圾中转站,新村镇建了垃圾填埋场,坝区乡镇基本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八角镇、西舍路镇2个乡镇建成垃圾热解处理站,山区其他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正在推进,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5.71%,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资金10万元,用于改善鹿城镇4个村委会(社区)189户定点帮扶农户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产业发展、村委会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巩固现有成效,帮助脱贫户实现收入稳定增长,落实贫困户2022年产业巩固提升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防止返贫帮扶监测集中排查。保护和发展传统村落,加大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工作力度,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兼职消防队伍,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勘查评估和专项整治行动,四名一文一传消防安全提升整治取得实效。

10.着力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裸露垃圾全消除,持续清理建成区、村庄、河道和公路沿线裸露垃圾,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公共厕所全达标,对照公厕三无三有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规范管理1345座公厕,以绣花功夫推进城乡厕所革命洗手设施全配套,科学制定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强化全市5566个洗手设施运行管理,洗手台成为健康楚雄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11.着力推进人防体系建设,人民防空能力更加提升。优化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累计审批人防行政许可共55件;审批易地建设50件,收缴易地建设费369.54万元,减免465.35万元。监督备案在建人防工程质量5件,对在建人防工程事前、事中、事后行政监督检查82次。启动楚雄市“4410”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评审、地质勘察、项目选址意见书等工作。稳步提升人防指挥通信水平。全市防空警报覆盖率达95%,防空警报鸣响率达100%,人防知识进社区走在全省前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含市地震局内设科室2个),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科、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和供排水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党委办公室、市地震局办公室、市地震局综合业务科。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楚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楚雄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3.楚雄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4.楚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5.楚雄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6.楚雄市城建档案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所属单位6个不单独核算,不单独纳入决算编报,合并在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1个单位编报。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6人(离休0人,退休6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13,927,252.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3,927,252.4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0,860,924.30元,增长55.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0,860,924.30元,增长55.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13,927,252.42元。其中:基本支出16,458,676.57,占总支出的2.02%项目支出797,468,575.85,占总支出的97.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0,687,086.80元,增长55.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7,998.31元,增长3.12%;项目支出增加290,189,088.49元,增长57.2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58,676.57元。与上年15,960,678.26元相比增加497,998.31万元,增长3.1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行政补助工会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30,635.43元,占基本支出的96.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8,041.14元,占基本支出的3.21%。

1.工资福利支出14,448,357.58元,占基本支出的87.79%。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1,513,191.00,占基本支出的69.9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5,666.24元,占基本支出的3.92%,职业年金缴费245,303.53元,占基本支出的1.4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2,566.62,占基本支出的4.39%,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3,600.96元,占基本支出的2.82%,职工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144,409.23元,占基本支出的0.88%,职工住房公积金713,62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34%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2,277.85元,占基本支出的9.01%。其中:退休人员工资1,399,856.85,占基本支出的8.51%,抚恤金61,205.00元,占基本支出的0.37%,生活补助21,216.00元,占基本支出的0.13%

3.商品和服务支出528,041.14元,占基本支出的3.21%。其中:办公费52,414.31元,占基本支出的0.32%,水费3,672.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2%,电费20,427.28元,占基本支出的0.12%,邮电费75,378.65元,占基本支出的0.46%,差旅费37,942.00元,占基本支出的0.23%,会议费4,538.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3%,培训费5,32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3%,公务接待费16,965.00元,占基本支出的0.10%,委托业务费4,495.00,占基本支出的0.03%,工会经费50,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3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66.72, 占基本支出的0.15%,其他交通费217,322.18元,占基本支出的1.3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7,468,575.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89,300,0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507,279,487.36元相比增加290,189,088.49,增长57.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人民防空支出314,157.50元,占项目支出0.04%,征地和拆迁补偿款9,745,412.35元,占项目支出1.2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及贷款本息506,645,182.06元,占项目支出63.53%,棚户区改造支出26,700,331.94元,占项目支出3.35%,老旧小区改造234,891,400.00元,占项目支出29.45%,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14,005,400.00元,占项目支出1.76%,非税收入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971,692.00元,占项目支出0.25%,农村危房改造2,9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0.36%,地震预测预报220,000.00元,占项目支出0.03%,灾害风险防治和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75,000.00元,占项目支出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6,441,281.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14%。与上年相比增加31,219,626.59元,增长6.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314,15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人防设备购置及人防设备维修支出;

    2030603人民防空314,157.5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66,23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414,056.85元;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61,205.00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5,666.24元;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5,303.5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2,74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99,232.04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79,914.58元;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463,600.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1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110302 水体7,16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5,852,39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非税收入成本费用,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南新城南片区整体城镇化项目贷款本息,城市更新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120101行政运行12,136,077.37元;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71,692.00元;

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82,905,000.00元;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7,739,623.38元;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0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9,210,75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0%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和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103 棚户区改造26,700,331.94元;

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2,900,000.00元;

2210108 老旧小区改造234,891,400.00元;

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4,005,40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713,62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9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地震局地震预测预报,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

2240505地震预测预报220,000.00元;

2240699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5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650.00元,支出决算为42,331.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366.7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96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9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650.00元,支出决算为42,331.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366.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9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推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缩了公务接待开支,202211月至12月公车平台调用公务用车保障服务费在2023年结算支付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102.22元,增长13.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44.22元,增长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358.00元,增长24.6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对象级别较高导致接待标准较高;二是2021年公务用车维护保养费、2021610月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在2022年结算支付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车平台租用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本单位项目融资对接、项目招商合作洽谈、项目推进协调及上级工作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041.14元,比上年增加114,289.64元,增长27.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2,414.31元,水费3,672.00元,电费20,427.28元,邮电费75,378.65元,差旅费37,942.00元,会议费4,538.00元,培训费5,320.00元,公务接待费16,965.00元,委托业务费4,495.00,工会经费5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66.72, 其他交通费217,322.1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094,979.60元,其中,流动资产2,684,426.17元,固定资产4,102,544.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8,009.21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39,084.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1,549.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70.84平方米(无偿划拨),账面原值48,950.5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79,2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位:元

行次

资产总额

动资产

固定资产

外投/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房屋构筑物

车辆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7094979.60 

2684426.17 

4102544.22

1148828.22

248000.00 

 

2705716.00 

 

 

308009.2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896.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896.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896.4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老旧小区改造: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棚户区改造: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4.城市建设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地震预测预报:反映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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