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楚雄市2023年公租房摇号分配工作,确保公租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分配摇号方案:
一、摇号分配时间:2023年09月28日下午15:00—15:20。
二、摇号分配地点: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大厅
三、摇号分配房源
本次摇号分配的房源共计24套,其中:两室一厅5套,一室一厅19套。具体房源如下:
本次房源位于:1、官屯小区(平层),坐落于万家坝供排水公司旁,一室一厅3套;2、和谐家园小区(平层),坐落于万家坝供排水公司旁,一室一厅2套;3、铜鼓花园(公租房)(电梯房),坐落于栗子园安置小区旁,两室一厅4套,一室一厅9套;4、阳光花园-A系列(电梯房),坐落于阳光大道与东环线交叉口,一室一厅3套;5、阳光花园-C系列(电梯房),坐落于阳光大道与东环线交叉口,两室一厅1套;6、阳光花园-D系列(电梯房),坐落于阳光大道与东环线交叉口,一室一厅2套。
四、摇号分配对象
本次参与摇号分配的对象为:截至2023年9月12日楚雄市公租房申报对象(E类人员、参战老兵)24户,其中:原廉租房家庭3户(其中:符合分配两室一厅的家庭1户,符合分配一室一厅的家庭2户);原公共租赁住房对象共21户(其中:符合分配两室一厅的家庭19户,符合分配一室一厅的家庭2户)。
五、摇号分配原则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优先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原廉租房承租对象)原则;
(三)随机摇号分配原则;
(四)符合两室一厅申请家庭摇号分配两室一厅户型,其它申请家庭摇号分配一室一厅或单间户型的原则。
六、摇号分配工作方案
(一)成立摇号分配工作组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工作组,具体负责摇号分配工作的组织、协调、摇号及有关宣传报道工作;随机抽取2名申请人代表具体负责现场摇号。
(二)摇号分配公证机关
委托云南省楚雄市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
(三)摇号分配现场监督
由市监察局做好现场监督。
(四)摇号分配工作流程
电脑随机摇号→公示→按期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领取房屋钥匙→入住
(五)随机摇号及摇号顺序
1、随机摇号
通过《楚雄市保障性住房摇号配租系统》进行电脑随机摇号,每轮摇号,电脑屏幕每屏将显示出10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与房屋幢号、单元号、房号一一对应的现场摇号分配确认单,主持人对每屏显示的摇号分配确认单进行唱号,每屏唱号结束后,继续下一轮摇号,以此循环,直至摇号结束。
2、摇号顺序
第一批:原廉租房两室一厅对象1户家庭,参加1套两室一厅户型房源摇号,因1户对应1套公租房,故不需要摇号直接分配,倪美香户分配至阳光花园-C系列2幢529室;
第二批:原廉租房一室一厅对象2户家庭,参加2套一室一厅户型房源摇号;
第三批:公租房两室一厅对象19户家庭,参加4套两室一厅户型房源摇号;
第四批:第三批摇号中没有摇中两室一厅户型房号的15户和符合一室一厅户型的2户对象共17户家庭,参加17套一室一厅户型房源摇号;
(六)摇号分配结果公示
摇号分配结果在楚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公示5天。
(七)合同签订及入住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按标准交纳房屋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钥匙交房入住。
七、有关规定
(一)摇号分配确定的房屋编号,申请人不得提出调换更改。
(二)租赁合同签订期限确定为3年,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名额、指标作废,申请人不能作为轮候对象。
楚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