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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5-/2023-0911010 信息分类: 政策问答
发文日期: 2023-09-11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称: 物业管理费缴纳标准?
号:

物业管理费缴纳标准?

发表时间: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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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楚雄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楚发改价格〔2023〕226号):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不含别墅和公寓)物业服务收费:0.40-1.8元/平方米/月。

已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提供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含别墅和公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与服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