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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5-/2023-0911009 信息分类: 政策问答
发文日期: 2023-09-11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称: 未入住空置房是否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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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住空置房是否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

发表时间: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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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住空置房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