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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5-/2023-0906002 信息分类: 组织机构
发文日期: 2024-01-05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情况
号: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情况

发表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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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办。承担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人才工作;协调机关党群工作;负责统战、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退役军人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干部培养推荐考察、岗位调整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及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局属党组织及住建行业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联系电话:0878-3115122。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办文办会、综合协调、宣传调研、制度建设、后勤管理、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民族宗教、机要保密、内外协调、综合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联系电话:0878-3122296。

(三)计划财务科。贯彻执行财经制度和纪律,拟订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报部门经费及专项资金预算;负责机关经费和专项资金等财务收支核算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的领核工作;组织非税收入的征缴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做好内部审计工作。联系电话:0878-3123442。

(四)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宣传贯彻建筑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注册登记、安全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领域内工程款清欠工作,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统计上报建筑业产值;负责城建档案管理验收工作;负责建筑业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电话:0878-3122580。

(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宣传贯彻房地产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房地产市场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业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发和预售资金监管、房屋租赁备案;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拟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监督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房地产交易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房地产业及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电话:0878-3123431。

(六)物业管理科。宣传贯彻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受理业主委员会备案;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商品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定价工作。联系电话:0878-3023568。

(七)政策法规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执法指导、协调、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做好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宣传等工作。联系电话:0878-3122296。

(八)城市建设和供排水管理科。负责拟订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负责城市燃气设施改动审查及经营(换瓶点)许可证核发,对城市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开口、管线挖掘审查;参与城市供排水价格核算工作。联系电话:0878-3122296。

(九)村镇建设管理科。负责拟订集镇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集镇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承担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878-301520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下列直属事业单位: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融资、建设管理以及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审查、复核、分配、建档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租赁、销售、回购、储备、日常维护、维修、档案管理、统计等工作。联系电话:0878-3131355。

(二)楚雄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审核发证、归档整理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指导建设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提供工程建设档案查询服务。联系电话:0878-3138636。

(三)楚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贯彻国家和省、州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市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工程质量投诉;指导监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对本区域施工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联系电话:0878-3123002。

(四)楚雄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支取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核算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资金归集、支取、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协助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联系电话:0878-3121990。

(五)楚雄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负责制订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工程计划;负责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车行道、人行道、城市照明、城市美化亮化等)维护;组织实施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资料调查、登记工作。联系电话:0878-3124921。办公地址:楚雄市环城西路536号。

(六)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宣传贯彻国家、省、州、市有关园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园区内的园林绿化、美化亮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古树木管理工作;负责园内动物饲养管理工作;负责园内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负责维护园区内环境卫生和治安管理秩序。联系电话:0878-3131387、0878-3137110。地址:楚雄市峨碌公园西灵宫。

(七)楚雄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存量房交易网签、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提供存量房交易信息咨询;负责发布存量房交易信息。联系电话:0878-6087588、0878-6087596。地址: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