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依法治市工作目标,密切联系工作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学习范围,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
二是适时调整充实全面依法治局人员名单,成立以书记任主任、局长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事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印发的法治建设文件由局党委书记签批,法治政府印发的法治建设文件由局长签批,行政诉讼案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研判、督办。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许可清单,2022年按照“下级清单只能从上级清单中确认,不能超出上级清单范围”的原则,我局承接行政许可事项18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督察。
二是根据《楚雄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022版)》要求,印发了《楚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全面组织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简化证明材料、减少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我局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件、拦标价备案、直接发包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办理时限由承诺2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批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商品房预售许可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到4个工作日。审批提速率达75%以上,审批材料精简率达60%以上。
三是公共服务用水报装及改造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用气报装及改造无需建设外用专线的用户全流程通气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领域、事项、责任及保障措施。2022年抽查计划15项,编制检查方案15个。其中,部门抽查14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1项,推动行政执法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建立了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
二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局党委议事制度,健全决策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始终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度。重大合同、涉法决策事项、重大行政案件均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聘请聂宗林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我局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我局在职在编91人,持行政执法证的有82人,持证率达90%。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程序,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促进规范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格式文书,建立统一的立卷归档制度。领导干部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五)认真做好信访处理和行政调解工作
一是2022年共收到各类信访件共1249件,其中,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819件、云南省智能辅助系统358件、市信访局交办15件、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15件,其他42件,已办理回复1249件、回复率达到100%。二是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行政调解人员,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法律素养好的干部充实到行政调解工作队伍中,夯实了行政调解工作基础,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保障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六)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制度
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严格履行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等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代拟的《楚雄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楚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三统一”要求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并按要求报送有关单位备案。每年并根据市司法局要求适时进行清理。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为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住建政务公开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将住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部门的管理职能、内设机构、通讯地址、办事程序、为民办实事项目和进展情况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其他主要事项向社会公开。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遵循“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全面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清单制度,印发《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笺﹝2022﹞56号)、《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楚住建发﹝2022﹞6号),把普法重点分解落实到各科室,明确执法人员学习的内容和要求。二是认真履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把法治宣传与常态化扫黑除恶相结合,平安建设与和谐楚雄宣传相结合,利用3月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5.12防震减灾日、9月安全生产月、9.18防空警报试鸣日、11.1世界城市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组织工作人员在桃园湖广场、建筑工地、物业小区、公园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营造知法用法、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普法教育方式方法单一。法治宣传教育多数利用会议、培训等方式,对应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对学法实效性督办力度不够。
(二)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足,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审核的多,涉及法治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
(三)少数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加强。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帮助协商解决尽量帮助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耐心解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走司法律途径解决。
三、2023年度重点工作
(一)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局领导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相关工作会、持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要义。通过学习强国、新媒体学、干部自学等方式积极加强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灵活性。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二)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研究如何转变我局行业监管工作思路,适应新的行政执法形势发展。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内容。
(三)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继续落实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增强依法治局能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围绕市政府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确保楚雄市住建领域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8日